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
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中色”),
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锦能”),
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高能”),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
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高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中色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岳阳锦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桂林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5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濮阳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3月28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82,600万元,实际为高能中色提供担保余额为23,735.42万元,实际为岳阳锦能提供担保余额为52,318万元,实际为桂林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0,实际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85,000万元,实际为濮阳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34,483.49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36,5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15,3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63%。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能中色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8,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8,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高能中色其他股东未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高能”)之全资子公司岳阳锦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项下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业务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岳阳锦能股东岳阳高能未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中行桂林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6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中行桂林分行与桂林高能之间自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7年3月28日止签署的属于保证合同项下之主合同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为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抚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28,5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交行抚州分行与江西鑫科在2023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8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28,5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濮阳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建行濮阳分行与濮阳高能在2024年3月22日至2027年3月22日期间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或在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2,200万元,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靖远高能、江西鑫科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呼伦贝尔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8,000万元调剂给高能中色,1,000万元调剂给岳阳锦能,600万元调剂给桂林高能,2,200万元调剂给濮阳高能。综上,本次为靖远高能、高能中色、岳阳锦能、桂林高能、江西鑫科、濮阳高能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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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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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名称:甘肃高能中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3007948544376
法定代表人:李爱霞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甘肃省金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电投永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侧
成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特种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国家限制产品)加工及销售;建筑材料、通用机械、专用设备批发零售。
高能中色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约50.74%的股权,金昌宏科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其约49.26%的股权。高能中色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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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名称:岳阳锦能环境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82878976P
法定代表人:吴健
注册资本:28,177.08261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陆城镇静脉产业园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从事垃圾焚烧处理、发电、供热、供冷等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及其它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营及推广应用,相关技术的培训、咨询服务;相关设备、仪表及配件、机具、材料的购销;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治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岳阳锦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岳阳高能99.00%的股权,岳阳高能持有岳阳锦能100%的股权,岳阳锦能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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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名称:桂林高能时代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22098801227H
法定代表人:刘贻勇
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临桂县四塘镇江西村委冲口村
成立时间:2014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环保工程施工,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桂林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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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法定代表人:柯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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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名称: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3XG2MF8B
法定代表人:赵欣
注册资本:21,68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乡天阴村垃圾填埋场北侧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濮阳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3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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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高能中色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保证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三)岳阳锦能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业务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四)桂林高能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600万元及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江西鑫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主债权本金:不超过28,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六)濮阳高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2024年3月29日,靖远高能、高能中色、岳阳锦能、濮阳高能综合授信、贷款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桂林高能贷款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于2024年3月29日签订;江西鑫科综合授信协议尚未签订,相关保证担保协议于2024年3月29日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靖远高能、高能中色、岳阳锦能、桂林高能、江西鑫科、濮阳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19%、63.82%、58.31%、22.85%、86.27%、60.43%,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靖远高能、高能中色的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岳阳锦能、桂林高能、江西鑫科、濮阳高能的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高能中色其他股东、岳阳锦能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高能中色其他股东、岳阳锦能股东均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高能中色、岳阳锦能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93,778.6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4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87,985.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8.76%;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36,5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8.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115,3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5.6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