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上接343版)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改前后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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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改内容外,《监事会议事规则》其它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完成之后,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本次《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4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XXX、XXX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1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cTqwU0gRU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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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及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沈庆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萧得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红女士,独立董事张沕琳女士、张建军先生、魏学哲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cTqwU0gRUs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1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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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755-29081675
邮 箱:a-h-m@avaryholding.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鹏鼎时代大厦31层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庆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三)经营计划”。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内控审计部进行沟通交流,查阅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核查其实际运行情况,并发表如下意见:2023年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选聘、监督与评价会计师事务所中作出如下工作及审查意见:我们查阅了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的基本情况、相关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鹏鼎控股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我们就普华永道中天与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进行了充分了解与调查,我们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与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认真出色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各项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过程中,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设立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成员由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与成员担任,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委员会召集人:沈庆芳
委员会成员:黄崇兴、林益弘、张沕琳、魏学哲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上述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77,000股。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如下法律意见: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和批准,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公司章程》。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议事规则》。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首席执行官工作细则》。
1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控制制度》。
2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内部审计制度》。
2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3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3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软板扩充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2024年投资扩充多层软板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7亿元,主要用于消费电子产品及车载产品。
3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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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议案1、2、3、4、8、10、11、12、13、19、21、22、23、31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3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松罗路鹏鼎园区厂房A11栋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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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4、5、6、7、8、9、12、13、14、15、16、17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4、6、10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18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1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述议案6、7、8、9、10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4表决通过是议案6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议案6表决通过是议案7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30层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2038号鹏鼎时代大厦A座30层
5.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8
2、投票简称:鹏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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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在鹏鼎时代大厦31层会议室及台湾新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承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经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作出如下决议并发表意见: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44元/股;同时,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249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不得解除限售的1,721,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6.44元/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877,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1、2、3、6、7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