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4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客观公正、定价公允,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等关联交易在公平合理、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军祥先生、孙晓光先生、孙燕飞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常来保先生、李志晋先生依法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议前,公司已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事先审阅,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
1、我们已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在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我们同意通过《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事项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经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认真讨论,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基于资源地域分布、降低交易风险、稳定销售渠道、避免同业竞争等因素考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原材料采购、提供劳务、化工产品销售、接受劳务等方面存在若干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在公正、客观、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体现了互惠协同效应,促进了本公司的平稳运营。本公司在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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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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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存款本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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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人介绍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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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前述关联方均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向对方采购、接受劳务或向对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该等关联交易存在充分的发生合理性,且其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有利于维护公司稳定生产经营,有益于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
四、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三)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关联交易始终遵循了公平、公正、定价公允的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且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整体利益,维护了所有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该等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使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1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4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人(到会董事为:马军祥、朱壮瑞、孙燕飞、赵哲军、孙晓光、高峰杰、王东升、李文华、金安钦)。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议案所预计的金额内发生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无需再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马军祥先生、孙晓光先生、孙燕飞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2024-015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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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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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
(1)符合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3、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5日-16日8:30-11:30、15:00-17:30。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丹
联系电话:0351-7255821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72号潞安戴斯酒店
六、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会议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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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