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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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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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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068140018X

成立时间:2013年05月13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3号创新大厦B座20层

法定代表人:胡卫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3,368.42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原料药(肝素钠、那屈肝素钙、依诺肝素钠)生产、销售;片剂、滴眼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的生产和销售;医药中间体(原料药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医用包装材料制造;肥料生产;肥料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药品、医药化工及保健食品技术开发、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药品检验服务;医药信息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坤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1.7635%,河北健坤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1265%,北京塔福诺康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1100%,石家庄坤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5.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九)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81W

成立时间:1996年03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31号

法定代表人:程俊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6,660.560009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爱诺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十)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0848XG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09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11号

法定代表人:王克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6.89万元

经营范围:兽药、宠物用品、宠物食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畜牧机械设备、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饲料的销售;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含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限制事项);检验检疫服务;兽医服务、宠物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动保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十一)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104323197H

成立时间:2001年06月07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固北大街56号

法定代表人:唐小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焦化机械的销售(国家有规定的除外);煤炭、煤气、煤化工及衍生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钢材、钢坯、生铁、铁合金、有色金属(不含稀有金属)、建筑材料(木材除外)、电器、冶金机械批发零售,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特种设备除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锅炉安装维护,钢结构工程施工,物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焦化集团非上市公司关联人。目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公司未获得焦化集团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计划,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对焦化集团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是为确保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子公司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整体风险不大,不存在担保风险,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对焦化集团的担保为以前年度遗留事项,对公司不构成实质风险。上述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担保累计总额为228,063.97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2.91%。其中对子公司担保219,063.97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1.21%;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69%。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1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统借统还对象: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 统借统还额度:14.5亿元

●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统借统还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促进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向下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次提供统借统还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贷款额度15.4亿元,实际发放贷款14.5亿元。2024年公司拟定统借统还额度为14.5亿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表中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负债率为截止2023年年末数据。

2024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总额14.5亿元,与2023年实际统借统还额度持平。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统借统还资金由公司外部融资获得,外部融资到位后拨付给相应子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统借统还资金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统借统还对象基本情况

(一)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康欣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3,016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217号;法定代表人:王文涛;经营范围:保健食品、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二)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秦皇岛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700万元,注册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蒲运涛;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软膏剂、乳膏剂、化妆品的生产;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销售;医药化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保健食品、卫生用品、乳制品、一类、二类医疗器械、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植物油的生产、销售;场地租赁;其他日用化学产品的制造、销售;初级农产品的加工;消杀用品的生产、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液体饮料生产、销售;花卉苗木、中药材销售;包装材的生产与销售;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三)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7,170.845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宋晓伟;经营范围:原料药(维生素C)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抗坏血酸钙)的生产;饲料添加剂(维生素C、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钙、L-抗坏血酸钠)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糖果制品、医药中间体的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前置性行政许可项目)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设备的销售、维修业务;生物技术产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设备租赁;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保健品原料、保健食品、包装材料的销售。

(四)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5,812.1827万元,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98号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李晓宇;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原料药(维生素B12、甲钴胺)等。

(五)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河北莱欣药业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58号;法定代表人:李贺;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研发;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相关文件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统借统还形式向集团内所属单位提供的资金支持中,按不高于支付给外部融资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免征增值税。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统借统还的条件,有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2024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总额14.5亿元,与2023年实际统借统还额度持平。公司没有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公司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1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关联交易属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工作小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暨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明建、刘新彦、王亚楼、曹尧、王秀军、宋仁涛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暨董事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计7,074万元,比预计减少4,156万元。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下表同)1、“华药集团”为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集团”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包括与其下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业务预计和实际金额按照全年发生额统计。

3、上述数据个别差异均为采取四舍五入计算方法导致。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为86,520万元,比2023年实际增加79,446万元。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主要财务数据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数据、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相应的资金支付能力,应向公司支付的关联交易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方式均为现款现货。公司关联交易均按照业务合同执行,结算及付款方式、协议签署时间、生效条件等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情况,逐笔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对其产品质量较为了解,有助于保证公司的产品质量;同时,就近采购和销售,有利于降低运输成本。由于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采取市场价格,且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也并不依赖该类交易。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