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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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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4-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主要分布于沈阳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鞍山、抚顺、本溪、铁岭、辽阳等主要城市。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物业租赁等,其中以联营模式为主。

联营模式主要涉及国际精品、男女服装、钟表眼镜、黄金珠宝、家居电器、鞋品皮具、运动休闲、针织床品及部分化妆品等品类,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联合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自营模式主要涉及部分化妆品及连锁超市百货等品类,通过对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物业租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营场所内餐饮异业等租赁经营;二是商务写字间租赁经营。

(2)行业发展状况

2023年是商务部确立的“消费提振年”,2023年1月份以来,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消费市场恢复态势向好,消费热点亮点明显增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60,582亿元,同比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总量创历史新高。服务消费较快回暖,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0.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同比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

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与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2023年,公司积极抓住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客流稳步回升的有利契机,秉承“三个有利”企业价值观,以“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为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创新营销赛道,强化导流引流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实现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提升,巩固了区域优势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1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38)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66)等相关公告。

2.全资子公司注销

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兴云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中兴云购完成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5月27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22)。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3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唐贵林先生、白瑜女士、范铁夫先生、姜金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屈大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2.《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合并)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347,562.72元,提取盈余公积13,326,499.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29,580,092.31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0,601,155.26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133,264,997.69元,提取盈余公积13,326,499.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32,972,681.51元,减去当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52,911,179.43元。

结合公司目前股本状况和资金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23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股利20,785,947.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1,781,840.74元视同现金分红,结合上述拟派发的现金红利20,785,947.00元,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2,567,787.74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3.79%。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部分。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修改〈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并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对《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修订稿)》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草案》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1、3-5、7-12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表》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7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其中,第8-10项议案应当以特别决议,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9:3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2)联系电话:024-23838888-3715

(3)传 真:024-23408889

(4)电子邮箱:zqb715@zhongxingsy.com

(5)联 系 人:刘女士、周女士

5.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委托人姓名(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法人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2024年 月 日前有效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5”,投票简称为“中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4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艳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6.《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1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11.《关于修改〈未来三年(2023一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13.《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上述1、2、4-12项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第5、6、13项议案出具审核意见,刊登在2024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4-16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限为一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6000名,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400名。

(7)业务信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3.02亿元。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江永辉,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新田,199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江永辉、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新田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江永辉、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新田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数量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就相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的审计准则,重视了解公司经营环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实施情况,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实际,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