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郭博耀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分别为钟庆全先生(独立董事)、陈应毅先生(董事),简历附后,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审计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郭博耀先生简历:
郭博耀先生,197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本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Metro Transit Solutions Pte Ltd (Singapore) 总裁、DTRO Singapore Pte Ltd (Singapore) 非执行董事、MTS Systems Engineering Pte Ltd (Singapore) 执行董事。曾任NEC Asia Pacific(Singapore)业务经理,SMRT Corporation (S53.SI) 区域总经理。
钟庆全先生简历:
钟庆全先生,1969年生,国籍:新加坡,学历:学士,专业资格:新加坡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Crowe Horwath First Trust LLP副总裁、Jubilee Industries Holdings Ltd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Acrometa Group Limited独立董事。曾任Arthur Andersen经理,Linklaters Allen & Gledhill Pte Ltd区域财务经理。
陈应毅先生简历:
陈应毅先生,1968年生,国籍:马来西亚,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新加坡佳通轮胎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安徽佳通乘用子午线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PT Gajah Tunggal Tbk监事等。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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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个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0%,尚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本公司未能进行股改的原因是: 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 68 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尚无确定的股改方案。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尚未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2.2.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