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草生物及茶树生物学
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4-02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天草生物及茶树生物学
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
●项目概况: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安徽农业大学”)共同签署《合作共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协议》(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三方将以茶为研究对象,组成科研联合体,在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技术咨询、人员培养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对茶叶原料开展基础研究,围绕茶叶原料产地分布、品质稳定性、加工工艺及相关茶饮料产品的开发工艺,为公司提供数据支撑。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合作项目的研究成果及该项目对公司当年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概述
公司为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加大产学研合作步伐,进一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共同签署《合作共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协议》,三方以茶为研究对象,共同挂牌组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
三方将在平台建设、科学研究、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和人员培养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公司和天草生物各自与安徽农业大学就不同的茶叶原料风味特性、加工工艺、贮存风味和香味变化、茶产品研发及应用等方面进行合作研究,合作期限为至2029年2月28日止。
二、本次合作方基本情况
合作方1: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86683693F
法定代表人:邵云东
注册资本:4,8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双桥路398号
简介:天草生物专注于天然植物提取物的生产,并提供一站式应用解决方案,产品范围涵盖四大模块:天然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OEM服务、自有品牌营养保健品,其中天然食品原料包含植物功能原料、天然甜味剂、天然抗氧化剂、天然色素、浓缩果汁等。
合作方2:安徽农业大学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0004115
法定代表人:夏涛
开办资金:25,7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简介:茶学学科是安徽农业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前身为1939年创建的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修科,是全国茶学学科的摇篮。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在著名茶学家王泽农、陈椽教授等创建的茶学专业实验室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实验室先后获批农业部(1997年)、安徽省(1998年)、教育部(2003年)重点实验室,并于2015年1月20日获批为科技部和安徽省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11月获教育部批准建设茶叶化学与健康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017年,依托的茶学学科入选安徽省世界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2018年3月成为安徽省实验室(首批十个之一)。
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及内容
根据本次合作协议,未来公司与天草生物及安徽农业大学将在茶叶深加工研究及相关茶饮料产品开发领域内开展相关技术项目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茶叶资源筛选利用、原料标准化构建、稳定性研究、工艺开发、功能发掘和评价。
(二)实验室的授牌、考核
1、授牌
公司授权在联合研究中心的名称中使用“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并准予本次合作方挂牌。本次合作方授权在联合研究中心的名称中使用“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的名称,并准予在公司挂牌。联合研究中心设立在三方的场所内,并挂牌“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联合研究中心”。
2、考核
由三方共同对联合研究中心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三)研究中心的运行及管理
联合研究中心是由公司与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联合创办的非法人合作研究机构,实行共同监督下的主任负责制,设研究中心主任两名,副主任三名。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研究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共同决定研究中心每个年度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本协议条款开展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计划立项,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三方应当在研究中心组建过程中共同适时制定研究中心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研究中心具体职能、行事规则、经费来源及使用等事宜。
(四)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本次合作的权利与义务
(1)公司及天草生物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需求,定期设立研究课题。
(2)公司及天草生物以“科研项目经费”形式向安徽农业大学提供科研费。
4.2 安徽农业大学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农业大学根据公司及天草生物提供的研究课题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研究报告。
(2)安徽农业大学协助公司及天草生物提出研究中心设立项目的建议,并对具体项目提出所需经费预算,公司及天草生物各自组织相关科研团队与安徽农业大学投入联合研究项目,提供现有的研究中心及其仪器设备等为该项目研发使用。
(五)合作期限
三方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24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止。合作过程中,未尽事宜可根据三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与天草生物、安徽农业大学在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领域开展技术项目合作,构建“茶叶深加工及饮品开发”领域的科研平台,充分发挥三方的资源优势,打造产学研生态圈,助力东鹏饮料集团茶饮料产品开发。同时,联合研究中心的成立也有利于公司专业人才培养和战略技术储备,提升公司综合研发实力。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