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5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董事陈驰华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沈文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接替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林贵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林贵平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许常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接替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许常悦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文文先生简历

沈文文,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南开大学生理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11年7月至2023年10月,历任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首席研究员、副所长等职务;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挂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管理岗;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任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副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沈文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常悦先生简历

许常悦,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流体力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09年6月至今历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机与环境工程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人机与环境工程系主任。

许常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6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12日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4月12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499001

传真:0551-63499351

联系人:袁乃国 朱强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