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邦农科”)、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武骏”),均系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非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和邦农科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0.00万元;
2、公司本次为重庆武骏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00万元;
3、公司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光能”)本次为重庆武骏提供最高限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的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40,000.00万元包括已披露的公司及武骏光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于2024年2月28日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数额15,000.00万元,因此本月公司和武骏光能为重庆武骏实际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25,000.00万元;
4、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和邦农科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5,000.00万元,公司为重庆武骏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828.54万元、武骏光能为重庆武骏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武骏光能共同为重庆武骏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738.6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特别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重庆武骏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及武骏光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此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40,000.00万元包括已披露的公司及武骏光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于2024年2月28日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本金数额15,000.00万元人民币,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因此本月公司和武骏光能为重庆武骏实际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25,000.00万元。
2024年3月26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公司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38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3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乐山和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小平
注册资本:49,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牛华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双甘膦、亚氨基二乙腈、硫酸铵(化肥)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和邦农科(不含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45,809.99万元,负债总额68,044.06万元,净资产577,765.93万元,营业收入600,996.33万元,净利润236,150.68万元。
和邦农科(不含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72,711.15万元,负债总额79,937.38万元,净资产592,773.77万元,营业收入120,695.90万元,净利润15,024.62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会文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白沙工业园发展中心F3-03/0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骏光能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武骏光能88.38%股权。
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重庆武骏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3,189.70万元,负债总额199,300.37万元,净资产53,889.33万元,营业收入44,257.26万元,净利润4,043.18万元。
重庆武骏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50,111.19万元,负债总额290,345.76万元,净资产59,765.43万元,营业收入138,035.71万元,净利润5,876.1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5,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及武骏光能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武骏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约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合同明确“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最高债权额包括编号为‘两江分行2024年保字第5100002024300011号的《保证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壹亿伍仟万元整)、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本合同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邦农科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本金数额为10,00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现有开发项目及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做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和邦农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重庆武骏的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系因重庆武骏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包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0,022.01万元,均为公司年度担保预计内发生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9%,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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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8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1%,购买的最高价为2.35元/股、最低价为2.3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638,799.04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4,418,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1%,购买的最高价为2.46元/股、最低价为2.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5,880,508.11元。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