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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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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份额销售服务费恢复原费率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东方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4年4月2日起结束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份额代码:001987)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即自该日起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恢复至0.15%。

一、重要提示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网站 :www.orient-fund.com

2、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5888

三、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 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4月1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