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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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4-013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展路32号A2栋北公司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瑞嘉先生主持;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江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1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股东杨瑞嘉、史志怀、陈彬、屠宏林、陈江宁、王旺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股东周干作为激励对象杨瑞嘉、史志怀的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继伟、刘允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273 证券简称:麦澜德 公告编号:2024-014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董事长杨瑞嘉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620,000股的比例为0.99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4元/股,最低价为23.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24,937.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