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新能源、商业地产等业务。公司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公司主要产品方大智慧幕墙和轨道交通屏蔽门系统等产品已成为全球行业标杆,方大智慧幕墙综合实力位居头部行列,方大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公司现有7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专精特新”企业、2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形成深圳为总部,东莞、佛山、南昌、上海、成都、赣州(在建)为产业基地的布局,在新加坡、印度、澳大利亚、孟加拉、阿联酋、香港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
2023年,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等不利影响,公司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领导下,充分利用技术、品牌、市场等综合优势,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预期经营目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220.47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1.5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275.8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7,213.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0.43%;新增中标签约项目订单695,749.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4.14%,其中中标签约海外项目订单124,439.7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97.0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订单储备926,979.06万元(不含商业地产预售),较上年同期增长17.52%,是2023年营业收入的2.16倍,为实现公司以后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智慧幕墙系统及新材料
(1)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属于建筑幕墙行业,建筑幕墙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连,我国经济体量大、韧性强为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生产总值1,260,582亿元,比上年增长5.2%,建筑业增加值85,69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建筑业总产值规模仍然保持稳步增长。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国家实施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一系列举措,为建筑幕墙行业带来产业链优化升级新机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应用,将驱动建筑幕墙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更加强劲,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将对建筑幕墙行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加快建设,为行业头部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
(2)主要产品及用途
智慧幕墙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广泛用于高端写字楼、企业总部、城市综合体、酒店、大型场馆、城市公共建筑、高档住宅等各种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面,可有效改善建筑物的视觉美观性,提升建筑物的节能环保性,更好满足人们工作和生活需要。凭借客户信得过的高质量产品,公司的智慧幕墙产品多次荣获我国建筑领域最高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体现了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特征,公司智慧幕墙竞争力居全球同行业前列,是全球幕墙的知名品牌。
新材料产业以智能、低碳、环保、可持续为发展方向,推动我国幕墙及新材料行业发展。公司拥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及先进的PVDF铝单板和铝蜂窝板生产制造基地,集节能、环保、智能于一体的智慧幕墙系统广泛应用于全球160多个城市的重大工程。
(3)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的市场地位
近年来,国内建筑幕墙市场逐步成熟,行业竞争加剧,行业集中化、规模化程度将不断加深。具备人才、技术和品牌优势,能够承担复杂性、创新性和综合性项目能力的行业头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凸显优势,未来也将推动市场竞争格局发生改变。智能化、装配化、BIM、VR等技术为主的科技创新持续深化,未来伴随产业升级浪潮,绿色建筑、科技创新、信息化等将成为行业新一轮成长周期的重要推动力,国内建筑幕墙市场对于行业领先公司的发展空间依然前景广阔。
公司在幕墙行业深耕30多年,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全资子公司方大建科已拥有我国幕墙设计和施工企业的最高级别资质一一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我国幕墙行业的头部企业之一。方大建科先后获得国家建筑行业最高奖项“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奖以及省部级以上奖项200多项。先后参与编制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2项国家或行业标准,创造了中国企业新纪录18项,是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设立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设计院等研发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具备新质生产力的创新特点。良好的社会信誉、优质的服务质量,成功地树立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展现了公司作为行业领跑者的实力。
(二)轨道交通屏蔽门设备
(1)行业发展情况
轨道交通屏蔽门是城市轨道交通产业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市域)铁路建设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未来将推进都市圈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超大城市充分利用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和建筑,优化客流疏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3,000公里、新增城际铁路和市域(郊)铁路3,000公里,累计完成投资额有望超过3万亿元。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市场仍然较大,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仍具有较大的市场规模。
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55个城市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06条,运营里程10,165.7公里,车站5,897座。2023年全年,新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16条,新增运营里程581.7公里,新增2个城市首次开通运营城市轨道交通。随着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的有序发展,作为一项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的市场需求正在不断增加。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站台屏蔽门系统,同时提供产品运维服务。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安装于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将行车轨道区与站台候车区隔离,设有与列车门相对应、可多级控制开启与关闭的连续可移动的门体屏障,包括全高封闭式屏蔽门系统、全高非封闭式屏蔽门系统、半高屏蔽门系统。此外,公司已成功研发能够适用于高速铁路复杂环境下的站台安全门系统,能够实现根据进站高铁的不同车型,智能化对应列车门开启站台安全门,未来将开启新的应用场景和新的市场空间。
轨道站台屏蔽门系统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站台屏蔽门系统将轨道与站台候车区隔离,可有效保障乘客的安全,防止乘客掉落轨道,亦可避免未经许可的人进入隧道;在火灾或其他故障模式下,可与相关系统进行联动控制,实现快速排烟与乘客疏散逃生功能。同时,站台屏蔽门系统可有效的减少由隧道进人站台的粉尘、噪音及隧道风压,给予乘客一个安静、舒适、安全的乘车环境。此外,站台屏蔽门系统还具有乘客计流功能,在载客高峰期实现客流向低密度车厢疏导,站台屏蔽门系统还可以作为乘客咨询系统的平台,实现对乘客的信息播报、咨询传播、商业宣传的多媒体互动的功能。
(3)公司所处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的市场地位
公司较早研发成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具备新质生产力创新特征。公司拥有从研发、设计到制造、施工、售后服务完整的专业团队,牵头起草并修订了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的国家首部行业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CJ/T236-2022),参与编制了团体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验收规范》(T/URTA0009-2022)。2021年度,国家工信部授予公司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安全门产品“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方大智源科技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国家火炬计划产业化示范项目证书、广东省智能轨道交通站台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科技进步奖、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等多项荣誉和资质,同时还获得了国际铁路行业标准IRIS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拥有的境内外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群及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在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领域经过20年深耕细作,在境内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公司在全球承接了100多条线的地铁站台门项目,共计超过80,000个站台门单元,已经成为全球性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系统供应商。
(三)新能源
公司的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等是公司新能源业务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双碳战略、绿色发展的背景之下,公司一直践行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理念,公司是我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及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制造与集成和运营的较早开发者和应用者,拥有成熟的技术。公司建成了我国第一批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建筑和多个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公司的江西萍乡分布式光伏电站、南昌市江西五十铃汽车停车场光伏电站、广东东莞松山湖基地光伏电站等一直保持良好运行,为公司持续贡献稳定利润及现金流。
(四)商业地产
目前公司经营的商业地产项目在深圳市和南昌市。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先行示范区,市场的热度和需求比较集中,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入推进,深圳强劲的发展趋势及国家政策持续释放的积极信号被市场高度认可,公司深圳方大城项目销售和出租的去化率较快。报告期末,深圳方大城项目销售去化率为98.44%,自持物业出租率为81.47%。公司方大中心项目所处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区位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市场预期。报告期末,南昌方大中心项目销售去化率为39.64%,自持物业出租率为86.57%。
此外,公司位于深圳的两个城市更新项目也持续推进中,其中深圳横岗大康项目已完成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正有序推进计划立项工作;深圳福永方大邦深已完成计划调整,正稳步推进更新规划审查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注: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1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3.60%,主要是商业地产业务净利润减少3,701.88万元所致,扣除商业地产影响后,公司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1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3.65%。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注: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相比前三个季度较低,主要原因是第四季度幕墙系统及轨道交通屏蔽门项目因结算调整导致收入及毛利减少,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评估产生损失所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因本报告于2024年4月2日披露,公司B股2024年3月29日(最后交易日)的股东数量无法取得,故上表中“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公司A股2024年3月29日和B股2024年3月20日(最后交易日)的股东数量合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六节“重要事项”。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24年4月2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4-0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92,204,716.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2,758,249.50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72,758,249.50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1,766,883.1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11,766,883.17元为基准,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25,449,092.72元,减派发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53,693,711.35元后,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59,988,498.2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5,909,938.16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时按照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通知》要求,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及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8亿元(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公司担保、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对自身提供自有物业抵押担保等各种担保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区间内合理选择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授信担保合作并签署相关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预计担保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包括目前担保余额中在本次授权期限内到期需续期的担保金额以及新增担保金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各担保单位和被担保单位之间(包括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运作水平及工作效率,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熊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公司关于变更部分房屋用途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变更以下房屋用途:
(1)本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T1栋33楼整层及14楼部分房屋(合计面积2,599.01平方米)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来对外出租转为自用。
(2)本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方大科技大厦3楼、5楼整层及8楼、9楼部分房屋(合计面积4,044.57平方米)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来自用转为对外出租;15楼整层房屋(面积1,305.18平方米)用途进行变更,由原来对外出租转为自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2-5、7、8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熊希简历:
熊希:男,42岁,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方大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第七届政协委员。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库工程师、本公司技术信息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总裁助理,深圳市方大建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24-06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2:45,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1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11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南区科技南12路方大科技大厦一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特别说明:
(1)以上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以上全部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中。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9层
邮政编码:51805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小姐 联系电话:86(755)26788571-6622
传真:86(755)26788353 邮箱:zqb@fangda.com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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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5,投票简称:方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4-04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中“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292,204,716.0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72,758,249.50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二节”中“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和“第十节 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本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72,758,249.50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11,766,883.17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利润分配以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人民币-11,766,883.17元为基准,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225,449,092.72元,减派发2022年度股利人民币53,693,711.35元后,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59,988,498.2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73,874,22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85,909,938.16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时,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0元(含税)”的原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总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本公司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4年4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以上第1-5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24-07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先生,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阳,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为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性、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