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28.66元/股
转股期限: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93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21,989,39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19,893.91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1〕1217号”文同意,公司219,893.9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麒麟转债”,债券代码“12705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
根据《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4.8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649,66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上述公司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34.85元/股调整为34.6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29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27日,公司股票连续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麒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34.68元/股的85%,即29.48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麒麟转债”转股价格修正为28.5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核准,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2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4,307,847股,发行价格为29.69元/股,新增股份于2023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上述公司新增股本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28.52元/股调整为28.6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30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4)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注销股份5,205,569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70%。根据上述公司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由28.67元/股调整为28.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16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麒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1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1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麒麟转债”因转股减少16,000元(160张),转股数量为558股;截止2024年3月31日,“麒麟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2,198,755,900元(21,987,559张)。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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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季度,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新增94,307,847股无限售流通股;2、本季度,因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减少5,205,569股。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532-68968612进行咨询。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麒麟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4-04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伴随摩洛哥项目的顺利开工、持续发力高端研发领域,公司未来发展可期,正在稳步向“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做世界一流轮胎企业”愿景迈进,但是近期受到二级市场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价值被严重低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股东权益及公司价值,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在综合考量公司未来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30.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54元/股,成交总金额76,894,61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35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