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88 证券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24一021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标记和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穗甬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
● 本次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102,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69.96%;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43,800,048股,占其持股比例的30.04%。本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合计占其持股比例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08%。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穗甬控股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45,800,048股全部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公司及时向穗甬控股发送了《关于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状态的询证函》核实相关情况。根据穗甬控股发来的《关于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告知函》,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
上述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涉及的案件号为(2024)沪0115民初29496号,冻结申请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本次股份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原因: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209,410,135.97元。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穗甬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穗甬控股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标记及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备查文件:
1.《关于穗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状态的询证函》;
2.关于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告知函;
3.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401-1号;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冻结信息(沪市)1》;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冻结信息(沪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