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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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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4-01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爱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新明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四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4一01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安焦化”)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借款本金担保余额为34,220万元,本次担保为现有已提供担保的主债权办理续贷时继续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为27,92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安焦化为公司向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行(以下简称“山西银行晋中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了最高额抵押担保,截至目前的主债权余额为27,920万元。鉴于该笔被担保的主债权到期,公司与山西银行晋中分行近日重新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宏安焦化与该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继续为公司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授信额度为27,92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宏安焦化已就本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1993年7月29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036931N

(4)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义安镇义安村义安镇政府西100米

(5)法定代表人:杨锦龙

(6)注册资本:100,680万元

(7)主营业务:生产、销售焦炭、焦炭副产品、热轧H型钢等。

(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安民先生

(9)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公司与山西银行晋中分行在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期间在人民币27,920万元最高额内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

2、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

3、抵押财产:宏安焦化拥有的相关不动产权及通用设备。

4、抵押权实现: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不履行被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之融资业务所需。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24一00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7,711,800.43元,2023年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00,467,269.73元;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99,575,136.07元。

鉴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故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