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4-24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1,167,418股的0.3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5.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389,4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4-25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日(周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日(周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4年3月27日(周三)。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十六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永东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8,500,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27.06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78,336,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5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6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6%。
4、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已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在征集期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78,339,258股、反对161,5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4,1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413%;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7587%;弃权0股。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78,339,258股、反对161,5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4,1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413%;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7587%;弃权0股。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本次股东大会以赞成78,339,258股、反对161,500股、弃权0股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赞成4,1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413%;反对16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7587%;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费林森、冉合庆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24-2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史兴领先生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史兴领先生不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范围,且其卖出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发生于其知晓内幕信息之前。史兴领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就其减持公司股份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自查期间,公司另有6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归属上市及基于各自对二级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拟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在股票买入行为,系公司在执行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该回购方案尚在实施中;自查期间,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7%,回购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激励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