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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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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金融机构新增逾期的债务本息合计约27,580.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2%。具体情况如下:

1.逾期的银行债务

单位:万元

2.因金融机构要求提前还贷而逾期的债务

单位:万元

3.逾期的养户贷相关债务

贵州傲新武峰养殖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养户共14户(表内负债)贷款逾期金额合计2,772.00万元,到期日为2024/3/21-2024/3/31。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逾期债务本息合计约248,799.45万元(扣除已偿还部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37%。

2、债务逾期事项将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将面临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3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

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傲农生物”)于2024年2月5日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为尽快推动傲农生物预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公司(预)重整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并发布《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具体详见附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有序推进傲农生物(预)重整相关工作,核实傲农生物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预)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证券公司;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自2022年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3、与债务人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其中有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傲农生物同行业上市公司(饲料、生猪养殖及屠宰)服务经验的优先;

5、组建专门团队提供本项目(预)重整服务(负责人及现场驻场人员具备大型企业(预)重整服务经验的优先),承诺相关数据及报告出具时间能够符合本项目(预)重整时间要求;

6、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条件。

三、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1.评估机构

(1)在预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偿债能力进行预估;

(2)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对债务人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对债务人企业重整后企业价值的分析,出具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值咨询报告;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预)重整期间的清产核资工作;

(8)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2.审计机构

(1)在预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审;

(2)出具债务人企业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及实缴情况;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负债(包括关联负债)构成及情况;职工公司欠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等;

(3)配合债务人企业完成重整收益测算以及重整模拟报表;

(4)协助(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表进行复核和确认;

(5)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预)重整中涉及债务人企业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3.财务顾问

(1)对重整投资人受让债务人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价格出具专项意见报告;

(2)对债务人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是否调整出具专项意见报告;

(3)协助推介接洽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方案设计优化;

(4)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债务人企业对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债务重组收益、留债规模、现金流预测等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5)协助债务人企业编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汇报材料等;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相关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财务顾问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参选材料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中介机构参选材料必须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材料一式三份,必须胶封,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文件应包括封面、报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评选范围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及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20人(财务顾问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2、工作方案及报价文件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步骤、时间安排、提交的工作成果具体时间(需包含承诺书)及费用支付条件。

3、经办案例凭证

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需注明服务内容并提供必要凭证),其中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傲农生物同行业上市公司(饲料、生猪养殖及屠宰)服务经验需单独标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2:00(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宝莲路与兴亭路交叉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傲农生物临时管理人,18960060347。

报名机构应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报名地点,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answglr@163.com 。

六、遴选方式

1、遴选原则

(1)满足资质要求;

(2)申报材料完备;

(3)工作方案合理;

(4)报价与工作量及工作要求相匹配。

2、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将于2024年4月19日前择机开展,由遴选委员基于前述遴选原则,择优选任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遴选委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选任1-2家相关中介机构),对已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不另行通知。遴选委员会由3名债权人代表(包含1名金融机构代表、1名供应商代表、1名职工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和1名临时管理人代表组成;

(2)如仅有一家申报的,临时管理人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3)如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临时)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临时)管理人可再次组织招募、遴选活动。

七、其他事项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遴选的意向中介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

公告

2024年2月5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漳州中院”)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生物”)进行预重整并同意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临时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傲农生物预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傲农生物(预)重整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预)重整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有序推进傲农生物(预)重整相关工作,核实傲农生物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预)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证券公司;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自2022年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3、与债务人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其中有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傲农生物同行业上市公司(饲料、生猪养殖及屠宰)服务经验的优先;

5、组建专门团队提供本项目(预)重整服务(负责人及现场驻场人员具备大型企业(预)重整服务经验的优先),承诺相关数据及报告出具时间能够符合本项目(预)重整时间要求;

6、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条件。

三、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1.评估机构

(1)在预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偿债能力进行预估;

(2)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对债务人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对债务人企业重整后企业价值的分析,出具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价值咨询报告;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配合(临时)管理人完成(预)重整期间的清产核资工作;

(8)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2.审计机构

(1)在预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审;

(2)出具债务人企业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及实缴情况;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负债(包括关联负债)构成及情况;职工公司欠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等;

(3)配合债务人企业完成重整收益测算以及重整模拟报表;

(4)协助(临时)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表进行复核和确认;

(5)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临时)管理人做好(预)重整中涉及债务人企业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3.财务顾问

(1)对重整投资人受让债务人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价格出具专项意见报告;

(2)对债务人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是否调整出具专项意见报告;

(3)协助推介接洽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方案设计优化;

(4)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债务人企业对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债务重组收益、留债规模、现金流预测等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5)协助债务人企业编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汇报材料等;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临时)管理人对相关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其他人民法院或(临时)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财务顾问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参选材料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中介机构参选材料必须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材料一式三份,必须胶封,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文件应包括封面、报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评选范围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及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20人(财务顾问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2、工作方案及报价文件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步骤、时间安排、提交的工作成果具体时间(需包含承诺书)及费用支付条件。

3、经办案例凭证

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需注明服务内容并提供必要凭证),其中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傲农生物同行业上市公司(饲料、生猪养殖及屠宰)服务经验需单独标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2:00(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宝莲路与兴亭路交叉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傲农生物临时管理人,18960060347。

报名机构应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报名地点,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临时管理人电子邮箱:answglr@163.com 。

六、遴选方式

1、遴选原则

(1)满足资质要求;

(2)申报材料完备;

(3)工作方案合理;

(4)报价与工作量及工作要求相匹配。

2、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将于2024年4月19日前择机开展,由遴选委员基于前述遴选原则,择优选任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遴选委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选任1-2家相关中介机构),对已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不另行通知。遴选委员会由3名债权人代表(包含1名金融机构代表、1名供应商代表、1名职工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和1名临时管理人代表组成;

(2)如仅有一家申报的,临时管理人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3)如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临时)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临时)管理人可再次组织招募、遴选活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遴选的意向中介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8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管理人公开招募

和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于2024年3月7日裁定受理债权人福建大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舟集团”或“申请人”)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厦门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投资”或“漳州傲投”)的重整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傲农投资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芗城法院送达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同意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重整一案的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控股股东重整管理人及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为尽快推动漳州傲投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漳州傲投重整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中介机构”),并发布《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具体详见附件)。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有序推进漳州傲投重整相关工作,核实漳州傲投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证券公司;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自2022年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3、与债务人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其中有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大型农业企业服务经验的优先;

5、组建专门团队提供本项目重整服务(负责人及现场驻场人员具备大型企业重整服务经验的优先),承诺相关数据及报告出具时间能够符合本项目重整时间要求;

6、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条件。

三、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1、 评估机构

(1)在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偿债能力进行预估;

(2)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对债务人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对债务人企业重整后企业价值的分析,出具咨询报告;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配合管理人完成重整期间的清产核资工作;

(8)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2、 审计机构

(1)在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审;

(2)出具债务人企业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及实缴情况;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负债(包括关联负债)构成及情况;职工公司欠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等;

(3)配合债务人企业完成重整收益测算以及重整模拟报表;

(4)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表进行复核和确认;

(5)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管理人做好重整中涉及债务人企业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3、 财务顾问

(1)协助推介接洽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方案设计优化;

(2)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债务人企业对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债务重组收益、留债规模、现金流预测等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3)协助债务人企业编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汇报材料等;

(4)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相关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财务顾问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参选材料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中介机构参选材料必须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材料一式三份,必须胶封,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文件应包括封面、报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评选范围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及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20人(财务顾问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2、工作方案及报价文件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步骤、时间安排、提交的工作成果具体时间(需包含承诺书)及费用支付条件。

3、经办案例凭证

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需注明服务内容并提供必要凭证),其中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大型农业企业服务经验需单独标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2:00(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宝莲路与兴亭路交叉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漳州傲投管理人,18965204329。

报名机构应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报名地点,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zzatglr@163.com。

六、遴选方式

1、遴选原则

(1)满足资质要求;

(2)申报材料完备;

(3)工作方案合理;

(4)报价与工作量及工作要求相匹配。

2、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将于2024年4月19日前择机开展,由遴选委员基于前述遴选原则,择优选任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遴选委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选任1-2家相关中介机构),对已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不另行通知。遴选委员会由3名债权人代表(包含1名金融机构代表、1名供应商代表、1名职工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和1名管理人代表组成;

(2)如仅有一家申报的,管理人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3)如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可再次组织招募、遴选活动。

七、其他事项

《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遴选的意向中介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

八、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公告

2024年3月7日,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芗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傲投”)提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3月29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漳州傲投重整一案管理人。

为尽快推动漳州傲投重整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漳州傲投重整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及财务顾问(以下统称“中介机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公开招募及遴选重整中介机构的目的在于有序推进漳州傲投重整相关工作,核实漳州傲投作为债务人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以此为基础在重整期间推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二、参选机构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证券公司;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自2022年至今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

3、与债务人企业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4、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其中有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大型农业企业服务经验的优先;

5、组建专门团队提供本项目重整服务(负责人及现场驻场人员具备大型企业重整服务经验的优先),承诺相关数据及报告出具时间能够符合本项目重整时间要求;

6、法院或管理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条件。

三、中介机构工作内容

1、 评估机构

(1)在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偿债能力进行预估;

(2)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对债务人企业纳入重整范围的全部资产的清算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对债务人企业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5)对债务人企业重整后企业价值的分析,出具咨询报告;

(6)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7)配合管理人完成重整期间的清产核资工作;

(8)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2、 审计机构

(1)在重整阶段对债务人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进行预审;

(2)出具债务人企业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及实缴情况;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负债(包括关联负债)构成及情况;职工公司欠付及社保缴纳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等;

(3)配合债务人企业完成重整收益测算以及重整模拟报表;

(4)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配合管理人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表进行复核和确认;

(5)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配合管理人做好重整中涉及债务人企业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状况调查报告等;

(7)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其他报告、说明或完成的相关工作。

3、 财务顾问

(1)协助推介接洽重整投资人及重整方案设计优化;

(2)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债务人企业对重整过程中涉及的债务重组收益、留债规模、现金流预测等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3)协助债务人企业编制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内外部汇报材料等;

(4)按照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如有),配合管理人对相关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5)其他人民法院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应当由财务顾问完成的相关工作。

四、参选材料

有意向参与本次公开招募的中介机构参选材料必须由以下三部分组成,材料一式三份,必须胶封,加贴封条,并在封条的封口处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资质证明文件

第一部分:文件应包括封面、报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符合评选范围资质要求的承诺函及相应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参与项目的人员名单及简历,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20人(财务顾问直接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

2、工作方案及报价文件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步骤、时间安排、提交的工作成果具体时间(需包含承诺书)及费用支付条件。

3、经办案例凭证

自2021年以来须具有为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相关服务的业绩(需注明服务内容并提供必要凭证),其中上市公司(预)重整服务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发布的重整案例服务经验或大型农业企业服务经验需单独标注。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9日12:00(以收到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金峰经济开发区宝莲路与兴亭路交叉处。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漳州傲投管理人,18965204329。

报名机构应将报名材料密封提交至报名地点,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管理人电子邮箱:zzatglr@163.com。

六、遴选方式

1、遴选原则

(1)满足资质要求;

(2)申报材料完备;

(3)工作方案合理;

(4)报价与工作量及工作要求相匹配。

2、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将于2024年4月19日前择机开展,由遴选委员基于前述遴选原则,择优选任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和财务顾问(遴选委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选任1-2家相关中介机构),对已报名但未中选的机构不另行通知。遴选委员会由3名债权人代表(包含1名金融机构代表、1名供应商代表、1名职工代表)、1名专家学者代表和1名管理人代表组成;

(2)如仅有一家申报的,管理人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3)如参与遴选的中介机构不满足资格要求或管理人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可再次组织招募、遴选活动。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和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遴选的意向中介机构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各中介机构报名参与本项目。

特此公告。

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