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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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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锐女士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游、徐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