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58 证券简称:秦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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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锐女士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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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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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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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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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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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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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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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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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游、徐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