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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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4-01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权的1.375亿元(2020年4月7日已汇至公司账户)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要求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租赁”)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保理”)27.5%的股权(以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1.375亿元为对价),并由上实租赁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21日受理该案件,立诉前调解(2024)沪0115民诉前调28301号。在诉前调解阶段,上实租赁不接受公司诉讼请求,因调解不成,案件转入诉讼程序。法院于2024年4月8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4)沪0115民初35273号。本案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489号

被告: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A-522室

二、诉讼案件事实与请求

(一)诉讼案件的事实

2017年6月15日,公司与上实保理以增资协议方式约定公司出资1.375亿元,占股权27.5%。投资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临2017-024)。2017年6月16日,上实租赁向公司承诺自公司通过工商变更登记成为上实保理股东之日起5年内,如上实保理无法完成上市,则上实租赁将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的全部股权。2017年9月4日,公司完成对上实保理1.375亿元人民币的出资及工商变更工作。投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7-052)。2020年4月7日,公司与上实租赁签订《让与担保合同》,上实租赁将1.375亿元让与担保款汇至公司账户,用于担保其因公司增资入股项下具体事宜。

鉴于5年到期,上实保理未能履行上市承诺,触发回购义务。2022年8月4日,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的股权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详见公司关于转让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编号:临 2022-032)。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3日,公司多次通过发公函、律师函等方式敦促上实租赁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股权,但均未果。

2023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实保理函件,告知因其董事长失联导致上实保理后续经营无法正常开展。2023年8月2日,公司决定按照《让与担保合同》约定立即实现对担保标的额1.375亿元现金的担保权利,让与担保款性质转化为回购股权款。行权后截至目前,1.375亿元款项仍在公司账户。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持有上实保理股权处置工作的追认和授权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关于上实保理股权的处置工作予以追认,并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和办理上实保理股权后续处置工作的各项事宜和实现担保物权的各项手续。详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019)、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三、其他提醒事项”。

(二)诉讼案件的请求

1、判令上实租赁立即回购公司持有的上实保理27.5%的股权(以公司已行使让与担保1.375亿元为对价);

2、判令上实租赁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备案;

3、本案诉讼费由上实租赁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该案件尚未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案件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公告日期,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