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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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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1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1年1月,系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系改制成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等。

(3)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4)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5)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8人

(6)截至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7)业务信息:2023年度业务收入7.06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68家,收费总额0.69亿元,主要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会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3、诚信记录: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建林,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6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昊,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建华,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上会执业,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最近三年,上述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共计83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该笔费用系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4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加8万元,审计费用变化未超过20%。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上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事务所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13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2、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述政策规定。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元

单位:元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等相关项目不存在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15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7号)核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170,454,545股,发行价格为17.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2.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3,134,783.3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6,865,208.65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27-0001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0月25日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10月,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岳塘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04031129088888877,该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46000000003287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223,795,629.98元;

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460000000032889,该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305016361080968686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254,689,108.63元;

已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0000035330,该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后已于2023年1月注销;

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1194039626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131,304,216.53元。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12月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拟定,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460000000034648,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838,247.94元;

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02879403795,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45,886.9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车载特种发射装备系统系列化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96,000.00万元,调整后投资总额92,686.52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21,172.34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45,763.2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研制和产业化项目

轨道交通高效牵引系统及节能装备系列化研制和产业化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9,147.32万元、本年度投入金额8,599.02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15,011.04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3)收购湘电动力29.98%股权

公司募集资金86,188.24万元用于收购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29.98%股权,已于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86,188.24万元完成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29.98%股权收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4)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89,811.7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89,811.7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湖南湘电动力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其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10,029,456.3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866,037.70元;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对上述置换事项进行了公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3)第3105号《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湘电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湘电股份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21)及《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44)。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6、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7、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8、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1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事项

2023年9月18日,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收到原董事敖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敖琢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39)。

2024年4月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钟学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钟学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钟学超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钟学超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钟学超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钟学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00股。

钟学超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钟学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事项

为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推荐,拟补选刘海强先生、王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于 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海强先生、王大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海强先生、王大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刘海强先生简历

王大志先生简历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附件:

刘海强先生简历

刘海强,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湘潭电机厂资财管理部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综合管理科副科长,会计管理科科长;湘潭电机集团资财管理部副部长;湘电股份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湘电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湘电集团纪委副书记、湘电股份监事会主席;湘电集团总经济师。现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湘电股份党委委员。

王大志先生简历

王大志,男,汉族,1977年1月出生,湖南湘潭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湘电股份电机事业部大电机车间工人,生产计调员,生产组组长,电机事业部生产供应处调度外协科科长,大电机车间副主任,主任,风电车间主任,生产供应科科长;湘电股份电机事业部副总经理、北京湘电科技公司执行董事;电机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湘电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湘电股份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