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32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0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4、债券期限(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等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用途,并允许在公司及其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内统筹使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承销方式(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增信机制(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增信机制及具体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增信方式、增信方式及对价等)。
9、偿债保障措施(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0、发行债券的上市(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决议的有效期(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临2024-33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按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第一次修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2024-33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债券预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在本次公司债券获准发行后,可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分期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4、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所涉利率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等以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认可的用途,并允许在公司及其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内统筹使用。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或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8、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是否采用增信机制及具体增信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增信方式、增信方式及对价等)。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
10、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债券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6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事项的内容、框架与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具体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批复,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发行时机、具体募集资金投向、增信机制、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偿债保障、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及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披露、申报、发行和上市等相关事项;
3、决定并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等相关事宜;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5、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复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方案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复为准。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公告编号:临2024-34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6日 上午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6日
至2024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6日 9:0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耿豪先生、邓玮琳女士;
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