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19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刘新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刘新彦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刘新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肖志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近日,刘骁悍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刘骁悍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刘骁悍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骁悍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提名史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刘新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刘新彦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立鑫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高任龙先生、佟杰先生、周名胜先生、高凌云女士、高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常志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李建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职务。同时,上述人员均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总经理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张民先生、段志钢先生、刘荣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肖志广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肖志广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待肖志广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个人简历
王立鑫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与资本运营部主任科员,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经营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兼财务部副部长,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正职级),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公司董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史英哲先生,1980年7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学士学位,美国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博士学位,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副所长、金融学院副教授,生态环境部“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专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住房政策和市场调控研究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央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绿色债券及固定收益证券,银行经营管理,金融创新等,国内“碳中和债”倡议者;主持开发了中财-国证绿色债券指数;出版专著《绿色债券》,作为首部国内相关专著在2018年中国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上发布;主持编写并出版《中国上市银行可持续发展分析(2021)》《“双碳”目标下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机遇与挑战》等,在绿色债券、信用违约、债券创新,及贷款转让、中间业务定价等方面有相关论文发表或著作出版。
张民先生,1971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设备动力处科长,公司生产经营调度中心科长、主任工程师(副处级),公司生产运营部主任工程师、副部长(主持全面工作)、部长,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常委。
肖志广先生,1980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华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财务部预算成本科科长、主任会计师、副部长、部长,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常委。
段志钢先生,1968年3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集团倍达有限公司动力运行室主任、机动处处长助理、机动处处长,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部部长、副总经理,河北华药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倍达分厂党委书记、厂长。
刘荣亮先生,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公共支持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营销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3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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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55%股份的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4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收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议增加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9)。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九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
至2024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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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019)。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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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21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工作原因,常志山先生不再担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时,常志山先生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常志山先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志广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同时,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同意指定由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肖志广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待肖志广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简历附后)
肖志广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11-87173756
传真:0311-86060942
电子邮箱:xiaozhiguang@ncpc.com
联系方式: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附:个人简历
肖志广先生,1980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北华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公司财务部预算成本科科长、主任会计师、副部长、部长,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监事,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河北华北制药华恒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华北制药河北华维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北制药华盈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党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