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4-003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构成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王一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选举独立董事李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王一谔、鲁桂华、张成福
调整后:李 宏、鲁桂华、张成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曾兆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人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工作任务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工作任务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实施方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实施方案。公司董事长王一谔先生及董事、总经理郝杰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薪酬绩效实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增设党委组织部、品牌宣传部,将原审计部更名为内部审计部,原运营管理部更名为战略运营部,原财务部更名为财务管理部。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党委工作部(团委)、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工会、董事会办公室、综合管理部、品牌宣传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法律风控部、内部审计部、战略运营部、投资管理部、科技部、大客户管理部。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制定〈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61 证券简称:北京人力 公告编号:临2024-004号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
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兆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总经理郝杰先生不再代行财务负责人职务。曾兆武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曾兆武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推荐曾兆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候选人,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曾兆武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聘任曾兆武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曾兆武先生简历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曾兆武先生简历
曾兆武先生,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企业管理专业硕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管理专业博士在读,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曾任首创环境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首创大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首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职班子成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曾兆武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