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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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24-0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因工作变动,党锡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徐龙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党锡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料审查后认为:董事候选人徐龙福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龙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1日

附:徐龙福先生简历

徐龙福,男,197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昌方大特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4-02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3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方大炭素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4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 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 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 9:00一12:00、下午 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和联系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931-6239195

传真:0931-6239221。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