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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

2024-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苑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日前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上透露,将在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里的“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就是“反向开票”。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自然人数量多,开具发票较难规范,这是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堵点。此次采用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不但解决了自然人开票的困难,同时也通过健全抵扣凭证的完整性,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帮助资源回收企业规范财税管理并有效降低其税收负担,从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这也是通过推进生产方式的转型,促进新质生产力形成,进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国家高度重视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今年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特别是在税收方面明确要求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措施。

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表示,为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有力的税收政策支持,有序规范资源回收企业、出售报废产品自然人的纳税减让行为,将对汽车、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形成重大利好,有利于相关企业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加快实现企业、行业转型升级。

胡静林介绍,税务部门紧锣密鼓抓好落实,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制度完善改进和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4月底前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并通过实施“反向开票”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赋予资源回收企业规范合法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同时让持续开展出售报废产品业务的自然人也能按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免征或减征政策。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将依托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加强宣传辅导服务,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以税收政策的运行通畅、服务措施的持续优化、执法标准的全国统一,为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全产业链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助力大幅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胡静林说,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