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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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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4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3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特别提示: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dsh@sunnypo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洪涛先生、陈志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张建军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4年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张建军,董事阮志毅回避表决。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订公司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4年4月12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报告;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特制定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未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76,064,173.09元,加上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2,804,607.34元,本年度未提取盈余公积金,减除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34,776,986.40元后,2023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4,091,794.03元。

为回报公司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依据,以173,507,332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37,683.30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公司现有股本173,884,932股,截至目前公司股份回购账户内有377,6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本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未来三年(2022-2024年)回报规划》,公司2023年的现金分红政策既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又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2023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未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未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将不断评估和调整分红政策,以最大程度地平衡公司的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

二、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经核算,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的30%。基于以下考虑: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以偏光片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国内偏光片行业领先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的偏光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穿戴、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脑显示屏、电视等各种需要显示功能的终端应用中。近年来,中国大陆半导体显示产业持续增长,显示技术的迭代发展不断加快,全球市场份额逐步提升,作为上游原材料的偏光片,市场份额将随之向国内迅速转移。据Omdia数据预测,2027年中国大陆地区的偏光片产能将占据全球产能总量的近70%,成为全球偏光片产业重要的一环。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偏光片及其解决方案供应商,近年来受整体行业需求的影响份额增长速度减缓,但作为半导体显示产业上游的偏光片产业仍在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仍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还需加快新产能建设,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

(三)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763.82万元,同比下降4.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0.46万元,同比下降 79.26%。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为1.17,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良好。因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后,公司决定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投向研发创新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迫切需求。公司将持续加速主营业务的发展,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高价值的解决方案。我们将保持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卓越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五)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障中小股东相关权利。

(六)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公司将全面审视和规划科学的经营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我们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深入挖掘客户需求,精准定位市场目标,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此外,我们将通过精细化管理和资源优化,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以更卓越的业绩回馈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将积极开展回购。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3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格为30.7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6.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98,355.2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