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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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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70%股权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4),该收购事项经2022年12月5日召开的本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48)。

(二)关于标的公司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赵万仓先生签订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赵万仓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基于本次交易,转让方赵万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承诺,目标公司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每一会计期间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150万元、4,900万元、5,900万元、6,600万元。前述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是指目标公司合并层面财务报表所列示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者。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万贯实业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24号),2023年份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载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510.5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19.44万元,孰低值为1,419.44万元。

万贯实业2022年9-12月、2023年度累计承诺完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万贯实业业绩承诺未完成,主要原因在于:(1)受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代加工订单减少及特种石墨代加工加工费单价下跌的影响;(2)万贯实业2023年中期开始战略转型,专注于自产特种石墨业务。特种石墨生产周期普遍在6-9个月,截至2023年末尚未有大量自产品产出、未能形成当期业绩。

四、公司拟采取措施及业绩补偿安排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2022年9-12月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479号)和《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24号),万贯实业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业绩承诺共计6,050万元,实际实现业绩承诺2,905.06万元,差额3,144.94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万贯实业股东赵万仓先生签署《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赵万仓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业绩承诺相关约定,业绩承诺方赵万仓先生需补偿2,201.46万元,补偿金额=(6,050万-万贯实业2022年9月至12月以及2023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孰低值累积金额)×70%。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赵万仓先生协商和确定。赵万仓先生将会在会计师出具2023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其对万贯实业享有的5,000万保证金本金和收益中等额于上述补足金额的部分对公司履行相关的补偿义务。

公司将督促万贯实业管理团队完成未来的业绩承诺,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提升运营效率和运营能力,深入大规格和高纯度特种石墨自产品的研发工作。万贯实业目前生产排期、核心业务人员维持稳定,对未来经营目标和业绩承诺维持不变。

五、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B1024号)。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24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就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受电池正负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公司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同时受外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公司部分羊绒制品形成积压,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8.69万元。原已计提324.89万元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实现出售,对应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

(二)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君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兰”)对其持有的艾德范思(北京)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德范思”)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和分析。资产负债表日北京君兰持有艾德范思股权比例54.78%,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1,177.07万元,根据拟交易对价计算长期股权投资可回收金额634.82万元,对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542.25万元。

根据2023年12月27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北京君兰拟转让所持有艾德范思股权,转让比例28.322%,转让对价328.21万元。期末将拟转让部分股权账面价值608.56万元及减值准备280.35万元重分类至持有待售资产列报。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受电池正负极原材料价格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经审慎评估判断,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思瑞凌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凌”)所持有的换电资产可能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思瑞凌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377号,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92.61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恒益”)于2023年12月因进行清洁生产升级改造而停产,本次清洁生产改造项目中涉及生产工艺、环保装置和节能设施等生产资料进行升级改造。根据上述情况,经充分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9.24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受负极行业新增产能及行业下行影响,锂电池负极材料加工订单减少及加工费下跌,子公司河南万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万贯”)与聚恒益公司经营业绩不及预期,公司收购其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河南万贯和聚恒益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281号、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280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计提河南万贯商誉减值准备10,087.62万元,计提聚恒益商誉减值准备266.2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41,066,273.40元,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41,066,273.40元,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141,066,273.40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助于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

五、报备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377号;

5、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281号;

6、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10280号。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26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型产品、收益凭证、债券、固定收益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授权情况

在额度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购买理财产品的要求

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通过有效协议方式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等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专业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资产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相关市场信息变动及风险评估提出申请,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进行操作,并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与登记归档。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持续关注理财产品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及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二)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2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决策程序及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具体的金融机构、筹资方式和使用额度,办理有关筹资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对单一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相关决议,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

上述综合授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合理使用间接融资,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3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服务、高新技术等行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17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一)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璟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但杰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继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暂定审计费用共计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90万元,内控审计3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在合作过程中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