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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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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5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已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等多方面因素。

●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 公司董事会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提出相关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576,370.15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716,901.92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1,971,690.19元之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359,735,533.01元,2023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557,480,744.74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1、电磁线行业

2023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影响,电磁线市场整体需求不足,行业竞争更加剧烈,特别是圆线产品价格战愈演愈烈。此外,原材料铜杆价格波动剧烈,企业成本管理难度加大,环保形势严峻,生产经营持续面临较大压力。但与此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猛,扁线产品也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2、房地产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等数据较2022年有所下降,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也有所下滑。2024年,若宏观经济持续有效恢复、叠加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政策的落地实施,购房者对市场的预期信心及置业意愿逐步改善,预计房地产销售降幅或将趋缓。

3、电解液添加剂行业

电解液添加剂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上游产业,行业市场环境的变动对企业的生产运营产生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动力电池上游材料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电解液添加剂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供需关系发生转变,电解液添加剂多数产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降,进一步压缩企业利润空间。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磁线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经营等业务。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加大电磁线产品技术研发投入,同时,保障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抓住新能源汽车领域高增长机遇,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亿元。2024年度,公司电磁线业务拟扩大产销量,需投入必要的技改建设资金及日常运营流动资金。同时,鉴于宏观经济环境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链安全,需要必要的资金储备。

(四)公司未进行分红的原因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等相关资金需求。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关收益水平将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用水平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践行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提出相关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经营现金流、经营业绩等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同时,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届时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提出相关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等多方面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24年半年度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24-013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孝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议案内容及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及2024年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逐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陈玲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玲女士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吴清池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白先生2023年度述职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年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报表已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正在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为提高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践行常态化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在分红比例不超过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在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提出相关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7、议案8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及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有关协议,董事会同意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该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31年以来,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其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本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资产验证及提供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其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提取和转回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江苏大通、邵武创鑫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由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相关经营事项的公告》。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3、5、6、7、8、9、11项议案,以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