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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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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幸先生的通知,其向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已于近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2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幸先生与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周桂幸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8%),以14.44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总价款为361,000,000元。2024年3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桂幸先生与北京利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利福逸升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变更,双方同意将原转让协议中的标的股份数量、交易价格、交易总价款进行调整,调整后股份数量为2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交易价格为14.73元/股,总价款为309,330,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日和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4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出让方周桂幸先生通知,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5222 证券简称:起帆电缆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11000 债券简称:起帆转债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