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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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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6、零星采购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7、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同时,与伟星新材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分公司与伟星集团、伟星商贸、伟星建设等发生的房屋租赁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提升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伟星建设因房屋租赁,存在水电费结算情况,该交易的发生有利于双方利益的保障。

(4)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5)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及咨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及活动策划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6)融汇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拥有全套电镀污水集中处理系统,能有效解决电镀企业废水处理问题,达标排放,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化学科技委托融汇环境处理废水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双方利益。

(7)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的管道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视工坊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及其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不超过6,700.00万元的劳务服务、零星采购、房屋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星股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4、伟星集团、伟星建设等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要求,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做了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解释第17号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相关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变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12.87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拟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以2.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149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800万股普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37%。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浙江天册”)就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公司实施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年9月1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2.95元/股的价格授予149名激励对象合计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就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在缴款登记过程中,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万股。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将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47名,限制性股票调整为1,783万股。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调整事项发表了意见;浙江天册、荣正咨询就该调整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登记,1,78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0年11月13日。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中登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完成了147名激励对象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合计7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为1,069.80万股。

5、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797,850,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鉴此,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390.74万股。

6、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037,20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3年5月10日实施完毕。

7、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中登公司核准登记,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0日、2023年8月10日完成了146名激励对象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合计69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和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2.34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为691.86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147人调整为146人。

8、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5.8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浙江天册就该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46人调整为144人。

(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拟采取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形式,以4.4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161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4%。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就公司实施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浙江天册就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合规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公司实施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11月1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同时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以4.44元/股的价格授予161名激励对象合计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11月29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意见;浙江天册和荣正咨询就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797,850,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鉴此,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860万股。

4、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中登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完成了161名激励对象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合计28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为2,574万股。

5、2023年4月11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1,037,205,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5月10日实施完毕。

6、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深交所、中登公司核准登记,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完成了161名激励对象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合计28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宜,剩余未解除限售股票为2,288万股。

7、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7.0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浙江天册就该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61人调整为160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于2023年2月退休,根据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1.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公司第四期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病就医请假,根据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3.9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2.86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3)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因违纪撤职,根据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合计4.16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2022年5月27日、2023年5月10日实施了每10股派4.00元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5.00元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3.50元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拟实施每10股派4.50元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将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根据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及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方法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如下:

①本次调整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即公司授予价格2.95元/股)-2020年度每股派息额(0.40元/股)- 2021年度每股派息额(0.50元/股)】/【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30股)】- 2022年度每股派息额(0.35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息额(0.45元/股)=0.7769元/股。

②本次调整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即公司授予价格4.44元/股)-2021年度每股派息额(0.50元/股)】/【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0.30股)】- 2022年度每股派息额(0.35元/股)-2023年度每股派息额(0.45元/股)=2.230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为202,050.81元(不含应支付的利息),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9,270,553股减少为1,169,141,853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最终变动结果以中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相关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因公司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共有3名激励对象分别因退休、违纪撤职等原因,不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等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回购数量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上述回购事项无异议。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四期、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监事会审核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合计12.87万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待回购注销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9,270,553股减少至1,169,141,853股,董事会拟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69,141,853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回购注销第四期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公告。

因本次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

及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及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4:00-16: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8:30-11:30, 13:30-16:00)

(3)联系人:黄志强、郑婷燕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关注的问题,以便公司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安排

1、活动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10:00-12: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蔡礼永先生,董事、董秘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独立董事周岳江先生、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保荐代表人方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请投资者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