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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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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5版)

续表: 单位: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二期供热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二期供热工程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15,610万元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郑州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2021-2035)》和《郑州市城市热电联产规划(2022-2035)》等文件精神,郑州市每年新增供热总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将存在供热缺口,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被列入郑州市供热规划热源。为满足向郑州市供热需要,中孚电力拟在一期供热的基础上,投资15,610万元新建二期供热项目。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61676443R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2日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孚电力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9,124.96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45.39万元,净资产为408,079.5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8,835.41万元,净利润为786.1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3,757.87万元,负债总额为126,262.65万元,净资产为427,495.2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9,121.15万元,净利润为16,177.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孚电力二期供热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15,61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二期供热首站系统、新建二期首站至郑州供热主管网支管、低压缸零出力改造。

项目建设期:2024年4月份-10月份。

项目效益:本项目建设投资15,610万元,达产后年新增不含税营业收入22,166万元,项目收益率23%,项目投资回收期4.2年。新增供热后,发电机组能耗大幅度降低,预计可以降低发电煤耗10%以上,碳排放量大幅度降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非常显著的节能效益、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孚电力投资建设二期供热工程项目,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提高中孚电力供热业务盈利能力,实现节能降耗并降低碳排放。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煤炭市场价格波动及郑州市城区供热需求不及预期等情况,将可能会出现供热量不足,供热成本升高,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虽已对本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导致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发挥公司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7,182.52万元

一、投资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能源结构,提升新能源占比,降低碳排放量,中孚电力拟投资7,182.52万元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61676443R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2日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孚电力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9,124.96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45.39万元,净资产为408,079.5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8,835.41万元,净利润为786.1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3,757.87万元,负债总额为126,262.65万元,净资产为427,495.2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9,121.15万元,净利润为16,177.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孚电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投资金额:7,182.52万元

建设地点: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项目建设规模:利用园区工厂空闲土地、停车场、水池及部分屋面,规划建设光伏电站,预计建设规模20MW。

施工总工期:12个月。

市场前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能源危机问题日益严重,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的重点发展方向,而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能源,具有环保、节能、可持续的有点,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光伏组件成本不断下降,效率不断提高,光伏组件使用寿命长达25年以上,中孚电力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将能够改善能源结构,同时巩义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用电企业用电需求稳定,年均用电量在50亿度以上,光伏电站建成后可以实现全额消纳。

项目效益:本项目总体建设投资7,182.5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0.27%,项目投资回收期8.47年,年减少碳排放约1.72万吨。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孚电力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符合公司“绿色化”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能源供给结构,降低碳排放,进一步完善公司绿色低碳产业链。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光伏电站项目主要材料市场价格不及预期,将可能会出现投资成本升高,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虽已对本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导致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发挥公司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4号机组

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4号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21,115万元

一、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绿色化”发展战略,为进一步降低中孚电力发电机组能耗水平,提高发电盈利能力,中孚电力拟投资21,115万元对4号电力机组进行节能降碳升级改造。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61676443R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2日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朱云峰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发电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中孚电力100%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9,124.96万元,负债总额为151,045.39万元,净资产为408,079.56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58,835.41万元,净利润为786.19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53,757.87万元,负债总额为126,262.65万元,净资产为427,495.22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79,121.15万元,净利润为16,177.6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孚电力4号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

投资金额:21,115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汽轮机进行通流改造、高背压改造、电动给水泵一体化节能改造、冷却塔节能提效改造、燃烧器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利用改造、空预器柔性密封改造。

项目建设期:2024年4月-2025年10月。

市场前景:中电联《电力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2021-2025)一文中指出:煤电定位将向电力调节型电源转变,严控煤电新增规模,推动煤电灵活、高效发展,电力碳排放总量将提前达峰。

在“双碳”目标要求下,深入开展煤电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对于推动煤电清洁低碳转型,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济效果:本项目总体建设投资21,115万元,年平均净利润4,483.5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5年,年减少碳排放12.5万吨。

四、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孚电力4号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公司“绿色化”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机组能效水平,降低碳排放,提高电力业务盈利能力。

五、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实施后可能因工况、煤质或其他原因导致节能效果不及预期等情况,导致项目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公司虽已对本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因项目投资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可能出现因市场、政策等变化导致经济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和市场变化,发挥公司优势,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延长

为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对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水务”)暂借款余额18,191.65万元,该笔暂借款形成中孚电力对黄河水务的财务资助。黄河水务拥有黄河巩义段用水权指标,可为中孚电力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中孚电力拟延长此笔财务资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为中孚电力的联营企业。为保障中孚电力生产用水的稳定供应,2010年中孚电力向黄河水务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黄河水务供水工程建设。2011年3月,中孚电力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笔暂借款形成中孚电力对黄河水务的财务资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财务资助余额为18,191.65万元。

为持续保障中孚电力用水稳定,结合黄河水务财务状况及还款能力,中孚电力拟延长此笔财务资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财务资助期限事项不影响中孚电力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名称: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1697323095R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0日

注册地:巩义市高速引线与孝沙路交接处

法定代表人:焦海波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黄河供水项目投资与服务。(涉及国家专项审批项目,凭有效批准文件经营)

股东: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集团”)持有黄河水务51%的股权,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巩义国投”)持有黄河水务5%的股权。水务集团和巩义国投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水务集团和巩义国投均未向黄河水务提供相应财务资助。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20,079.93万元,负债总额为19,177.75万元,净资产为902.17万元,2022年1-12月营业收入为1,329.91万元,净利润为41.53万元,资产负债率95.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黄河水务资产总额为19,592.26万元,负债总额为18,545.01万元,净资产为1,047.25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为924.83万元,净利润为156.23万元,资产负债率94.65%。(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中孚电力持有黄河水务44%的股权,黄河水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总经理钱宇先生为黄河水务董事,黄河水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孚电力对黄河水务财务资助余额18,191.65万元,不存在其他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后续还款计划安排

2023年9月,黄河水务参与的巩义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始供水,计划每年供水量3,000万立方,黄河水务拟通过其经营收入增加逐步偿还借款。本次中孚电力拟延长此笔财务资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黄河水务为公司中孚电力持股44%的参股子公司,中孚电力在延长本次财务资助期限的同时,将积极跟踪其日常经营情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十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为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黄河水务拥有黄河巩义段用水权指标,可为中孚电力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水源保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8,19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33%。本公司无其他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24-024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 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 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2024年5月9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人:杨萍、张志勇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孚实业”)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状、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新旭先生、监事王震方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出现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和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现任监事2023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23.98万元。

2024年,公司监事薪酬构成和考核标准与2023 年度保持不变,最终薪酬将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相关规定提出,报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二期供热工程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园区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4号机组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为河南黄河河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