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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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土桥支行为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其上级支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签署。)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
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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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创 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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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3、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持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至公司办理登记。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发送至 security@huafeng796.com)的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到达邮戳为准。信函到达邮戳、邮件送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5月10日17:00,信函、电子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上述1-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道才
联系电话:0816-2330358
邮箱地址:security@huafeng796.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
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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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柳州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上公司均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担保金额:公司2024年度拟对上述被担保人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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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
(一)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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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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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柳州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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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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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分别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江苏信创连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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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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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已分别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被担保人四川华芯鼎泰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现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相应比例的担保,但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交易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交易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8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6.6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王道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0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回避:3 票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战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负面影响,关联方资信良好能够正常履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2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回避:1 票。
本议案关联监事王道光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十)通过《关于同意报出公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