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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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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1版)

上述额度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被担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三)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

(四)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五)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六)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七)荆州市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八)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九)北京冀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十)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十一)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三河市百川新能源有限公司

(十三)监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浙江冀全贸易有限公司

注:上述财务数据系被担保人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年度担保预计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79,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6.80%;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76,4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98%。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百川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0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批程序: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主营业务发展及严控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发挥阶段性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种类: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受托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七)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范围内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和报告工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进行现金管理,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杜绝投机行为,并在必要时接受专业证券投资机构的服务,以提高自身的证券投资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保护公司利益。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现金管理进行审计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资金状况良好,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