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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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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02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2,776,0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971,627.65(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45.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世平先生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由其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根据2024年经营计划及投资预算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新增融资授信额度39,400万元,在新增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本部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事项,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除上述议案以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0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3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文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卤水性态变化,调整生产了氯化钙产品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价格含税)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979.51元/吨,较同期下降243.13元/吨,同比降幅19.8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95,046,428.18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4,521,777.8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452,177.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909,132.71元,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配50,136,534.1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376,842,198.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2,776,07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971,627.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5.44%。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昊盐化”)、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达盐化”)。上述公司为公司并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晶昊盐化及富达盐化提供的担保余额均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票据池、资产池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列示的被担保方,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一)晶昊盐化

(二)富达盐化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公司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申请债务融资额度情况

为了发展需要,根据2024年经营计划及投资预算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新增融资授信额度39,400万元,在新增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剂使用。其中: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银行获得授信。同时,为便于公司融资具体业务的办理,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全权代表本公司与各家商业银行洽谈、签订法律性文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具体授信额度、利率水平由公司经理层与各银行沟通确定并报董事长批准。本次申请的债务融资额度及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上述融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审议的融资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贷款主要为其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