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4-019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问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中裕嘉泰、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佩冉化妆品(江苏)有限公司化妆品业务客户的发展未来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近三年客户变动较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书》和《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累计应向公司补偿现金总额12,849 万元,扣除第二期应付股权转让款后,仍应补偿现金9,687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第3.6条的约定,“乙方应补偿现金的总数不得超过其中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故公司非但不应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162万元,而且还应追回以前年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7,905万元。因此,公司在2019年度将剩余不再支付的股权转让款7,905万元进行核销处理。因为公司申请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公司目前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162万元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净资产方向性改变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水平,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截止本公告日,被冻结金额16,213.98元。现润泰供应链已破产,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存在承担担保责任预计16,700万元的债务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持有公司95,350,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盛鑫元通就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回购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盛鑫元通持有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九有”,证券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980万股以清偿债务。截至本公告日,法拍的时间和形式尚未确定,如本次盛鑫元通所持公司的6980万股被强制执行,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城区法院)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2日在上城区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11)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31,930,000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北京裕泰恒通科技有限公司(系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成功竞拍到公司255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139%;竞买人何昌进成功竞拍到公司63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34%。竞买人何昌进与公司董监高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拍卖最终成交以上城区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后续仍涉及交纳尾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盛鑫元通发来的《关于股份减少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盛鑫元通于2024年4月9日通过在长城国瑞证券开设的股票账户交易信息查询到,其所持公司股票在2024年3月2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由101,736,904股减少至95,350,904股,持股比例由16.49%下降至15.45%。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裕嘉泰、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函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裕嘉泰、实际控制人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大幅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6日、4月17日、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1、佩冉化妆品(江苏)有限公司化妆品业务客户的发展未来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近三年客户变动较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持续亏损,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高水平,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未来能否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经审计后的2023年审计报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大事项风险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8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经2023年3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风险
1、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润泰供应链银行贷款逾期,导致公司被部分债权银行及供应商起诉,公司的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包括基本户),截止本公告日,被冻结金额16,213.98元。现润泰供应链已破产,如润泰供应链不能偿还上述债务,公司存在承担担保责任预计16,700万元的债务风险。
2、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书》和《标的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的约定,深圳市润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股东累计应向公司补偿现金总额12,849 万元,扣除第二期应付股权转让款后,仍应补偿现金9,687万元;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第3.6条的约定,“乙方应补偿现金的总数不得超过其中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故公司非但不应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162万元,而且还应追回以前年度支付的股权转让款7,905万元。因此,公司在2019年度将剩余不再支付的股权转让款7,905万元进行核销处理。因为公司申请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公司目前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162万元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净资产方向性改变可能触及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95,350,904股股份,其持有的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并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公司控股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实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