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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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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公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德龙汇能 公告编号:2024-013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调剂事项审批概述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72,999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调剂使用,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72,999万元,累计调剂额度不超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50%。

该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02)、《关于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0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15)。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72,999万元的前提下,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气”)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00万元,调剂给成都华联300万元;调剂后,大连燃气可用的预计担保额度由2,000万元调减为1,700万元;成都华联尚可使用担保额度由1,000万元调增为1,3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的调剂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三、担保进展概述

(一)子公司担保情况

1、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燃气”)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大连经开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大连燃气与光大银行大连经开区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管道”)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共同持股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农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旌能管道与德阳农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99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3、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商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西区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成都农商银行西区支行与华联商厦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的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其中,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的每笔贷款保证期间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了本次担保相关事宜。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名称:大连新世纪燃气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33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汪全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18,440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9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大连燃气100 %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大连燃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燃气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2、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名称:德阳市旌能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紫金山路;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丛文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凭资质证经营);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燃气具安装及维修(凭资质证经营);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批发、零售;土建工程;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机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道防腐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德阳罗江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旌能管道70%和30%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持有旌能管道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旌能管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旌能管道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3、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成都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建设路5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胜勋;

注册资本:人民币8,4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8日;

经营范围:收购、销售:农副土特产品(不含粮、棉、油、生丝、蚕茧);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珠宝玉器、医疗器械(限I类)、劳保用品;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批发、零售:白酒、啤酒、葡萄酒(不含食用酒精)(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零售:金银制品;设计、代理、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不含气球广告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住宿(限分支机构经营);茶座(凭许可证经营);仓储;对外实业投资(不含国家限制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调查;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货物进出口业务;会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自有房屋租赁;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华联商厦100%的股权;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华联商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华联商厦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元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大连燃气提供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大连燃气与光大银行大连经开区支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为旌能管道提供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旌能管道与德阳农商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担保的本金数额为人民币990万元。

(三)为华联商厦提供担保

1、最高额保证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成都农商银行西区支行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期间为华联商厦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间: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

2、最高额抵押担保

(1)担保事项:公司为成都农商银行西区支行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期间为华联商厦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而实际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3)担保期间: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4)担保金额:担保债权的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

六、董事会意见

1、大连燃气、旌能管道和华联商厦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该三家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其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担保。

2、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大连燃气、旌能管道和华联商厦的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被担保方大连燃气、旌能管道和华联商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就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为72,999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9,9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4,2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相关借款、授信及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