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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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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铿先生、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伍春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肖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2提名顾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3提名肖瑾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4提名伍春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岑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岑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提名邬克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3提名杨玉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杨玉岗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24年4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经审议认为,被提名人柳愈女士、孙汉兵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同意提名以上两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柳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1.02提名孙汉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肖铿先生、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伍春霞女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杨玉岗先生,其中岑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岑维先生、邬克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玉岗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玉岗先生已书面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情请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秋英女士、阎磊先生、陈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铿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0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肖铿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赣州盛妍投资有限公司90%股份,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顾洁女士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肖瑾女士为兄妹关系,顾洁女士、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肖铿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铿先生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顾洁女士,中国香港,1947年2月生,大专学历。曾供职于湖南株洲五金交电公司、湖南长沙人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鑫联鑫、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可立克科技董事、能睿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顾洁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50%股份。顾洁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为母子关系,与公司董事肖瑾女士为母女关系,顾洁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顾洁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顾洁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肖瑾女士,中国香港,1974年2月生,硕士。曾供职于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可立克科技董事、能睿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能诺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肖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东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50%股份。肖瑾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铿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顾洁女士为母女关系,肖瑾女士为肖铿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肖瑾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肖瑾女士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伍春霞女士,中国国籍,1967年2月生,本科,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会计师职称,具有IPA国际职业资格。曾供职于湖南省衡阳县统计局、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伍春霞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岑维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11月生,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博士,2011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教授。现任怀化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岑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岑维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玉岗先生,中国国籍,1967年7月生,清华大学博士学位,德国克劳斯塔尔工业大学、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访问学者。曾任华为电气有限公司电磁研究室主任,现任太原理工大学电力学院教授、博导,中国电源学会理事及磁技术专委会主任委员、IEEE高级会员。杨玉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杨玉岗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邬克强先生,中国国籍,1981年6月生,厦门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7年7月至今历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国浩律师集团内核委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邬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邬克强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柳愈女士、孙汉兵先生(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审查,上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名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大会选举2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1名。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柳愈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3月生,硕士。曾供职于深圳市瑞德福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担任公司电源事业部工业电源市场部业务经理、业务总监。柳愈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孙汉兵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8月生,大专。自2004年公司成立,担任工程课长至2006年,2006年至2018年担任变压器事业部变压器制造中心生产二部经理,2018年至2020年担任变压器新能源特变工厂计划经理,2021年1月年至今担任工厂厂长。孙汉兵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同意选举李道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道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李道义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备查文件

经与会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李道义先生简历

李道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4月生,大专。曾供职于基达玩具有限公司、恒杨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可立克电子有限公司;自2004年公司成立以来,历任公司变压器事业部供应链中心仓库部主管、仓储部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李道义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二楼公司研发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1.00已由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3.00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上述提案1.00、2.00、3.00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登记请发送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正中工业园七栋可立克公司证券部,陈辉燕收,联系电话:0755-29918075,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伍春霞女士 陈辉燕女士

电 话:0755-29918075

电子邮箱:invest@clickele.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一: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2;投票简称:“可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打印或复印本委托书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