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与戴瑞米克襄阳电池隔膜有限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长来、路明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7票,其中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洁、刘长来、刘知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6票,其中同意票为6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三)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孙洁、刘长来、刘知力、路明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铅、锡、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铅、锡、碳酸锂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拟修订的制度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宏先生的简历,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后,我们认为余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增补余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夏诗忠、孙权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7票,其中同意票为7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科技二路125号公司武汉管理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公告《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上述1、3、6、7、10、12、13、15、18、20、24、25、26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汇报各自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125号公司武汉管理部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4日
至2024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 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9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议案14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刘长来、路明占、孙洁、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揽月六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A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
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
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科技二路 125 号骆驼集团武汉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与会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爱华
联系电话:0710-3340127
联系邮箱:IR@chinacamel.com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
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一)借款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在2024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向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对象名称:
公司的全部全资子公司(含二级子公司),具体包括: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贸易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襄阳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骆驼动力马来西亚有限公司、骆驼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骆驼集团(安徽)蓄电池有限公司、骆驼集团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武汉光谷研发中心有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襄阳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湖北骆驼海峡新型蓄电池有限公司、襄阳宇清电驱动科技有限公司、骆驼集团(安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
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且借款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二)借款金额:2024年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借款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三、借款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借款事宜,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执行。
四、借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将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其发展。借款资金占用费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借款利益及风险分析
1、借款利益分析: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2、借款风险分析:一旦子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恶化,则可能导致公司借款逾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可能对公司的资金流转及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介绍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0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2,389,633.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70,424,813.23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73,146,118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6,749,451.86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5.3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上接2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