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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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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6月16日。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及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8,101,442股公司股票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16日,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16日届满。

二、截至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931,9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6月16日,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亦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本次展期前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存续期内,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唐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8人,代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264,619.06份,占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4年6月16日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6月16日,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亦相应延长。除此之外,本次展期前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存续期内,当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2,264,619.0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3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未分配利润”项目,影响公司利润表中“所得税费用”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杭州智阅星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智阅”),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公司本次为杭州智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杭州智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包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对象杭州智阅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智阅1,0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1亿元,有效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3-018),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浙文互联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31)。

公司本次为杭州智阅提供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杭州智阅提供担保,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2、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壹仟万元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进展是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信、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系满足全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具有控制权,为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体董事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可有效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公司,资产权属清晰,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融资和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并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和子公司对并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5,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9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年度报告》、《浙文互联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得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得反映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楠、王巧兰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八、审议通过《关于融资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融资额度和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非关联委员不足一半,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需要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向股东陈述。

十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廖建文、刘梅娟、金小刚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2,204,027.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074,208,027.96元。

鉴于2023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完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4-032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唐颖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09:30-11:30,14:00-16:0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文化园路8号东亿国际传媒产业园区二期元君书苑F1号楼3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123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2024年5月9日15:00前送达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委托人持股凭证除外)。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