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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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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0版)

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37.77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5,209,006.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0,900.6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51,077,745.35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9,765,850.9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75,837.77元,其中2023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65,209,006.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520,900.62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51,077,745.35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9,765,850.9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8,666,6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960,000.0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9.08%。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许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高云玲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预计2024年度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88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