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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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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7版)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相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薪酬符合既定方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高管薪酬议案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发放684.04万元(税前)。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 2024年度公司董监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根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地区、薪酬水平,2024年拟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10万元(税前)。

2、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

三、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2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 号一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 2023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按产品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按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三、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四、报告期内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5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黄吉雯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黄吉雯女士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黄吉雯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至本公告日,黄吉雯女士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黄吉雯女士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黄吉雯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经公司股东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正瑜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马正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马正瑜女士简历如下:

马正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2月,硕士研究生,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道普化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销售工程师;2005年10月至2011年9月,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任产品管理高级主任;2013年7月至2019年1月,康宁(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任业务发展经理;2019年1月至今,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任东北亚区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马正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6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列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产生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列示,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在利润表项目“投资收益”列示,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0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58.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45.57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8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与保荐人东吴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公司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455,667.70元,与上表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366283908090”初始存放金额的差额为22,227,433.73元,系尚未置换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际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索宝蛋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吴证券认为:索宝蛋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4-023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宝蛋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2,487.3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12,700.00万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低于30%)。

●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0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58.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45.57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8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开户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42,487.31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12,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2,7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7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29.8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