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4-059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于2023年年报披露后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函,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拟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将在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后,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预约的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24年4月30日。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审计工作进展函》:“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依据审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在对自营黄金和家电业务执行审计程序中,待核实的黄金交易金额2522万,待核实的家电销售金额2065万,因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无法就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拟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请贵公司收到本函后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公司将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将在年报披露之日起连续停牌,公司预约的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为2024年4月30日。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4日共五次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财务类强制退市的第六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
三、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