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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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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引起的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17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张云燕独立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并明确表示了表决意见。会议由王晓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经会议审议和出席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6,700,217.03元,2023年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14,826,963.97元,加上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8,693,235.39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520,199.36元。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同意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9辆出租车转让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变更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9辆出租车转让方式暨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公司将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与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39辆出租车(含经营权)的转让方式由公开挂牌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江西长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5,386万元协议转让给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江西南昌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39辆出租车,按照评估价值,以70万元协议转让给南昌交投出租旅游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的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公司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的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用于生产经营,租金的定价政策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在地的同类土地与房产市场租赁价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年租金为467.06万元。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及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议案》

因公司施行对子公司银行账户的统一管理和资金归集,根据各子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 2024年度子公司拟向公司借款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具体金额将视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公司实际审批的情况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子公司向公司借款的相关手续,包括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的合同、协议和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2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晶马”)签署《车辆买卖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5辆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207.6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7次,金额为72,418.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亿元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拟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车辆买卖合同》,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5 辆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207.6万元(含税)。

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7次,金额为72,418.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亿元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16.67%股权(持股数量47,412,80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65,676,85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869%。因此,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铃晶马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江铃晶马系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158321154E

法定代表人:万建荣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工业园区创业北路60号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79年2月6日

经营范围:汽车整车、专用(改装)车、消防车、发动机、底盘、传动系统、汽车零部件、维修及其它产品;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零部件制造(经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定的型号和品种);经销:销售自产产品,经销汽车生产用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零部件及其他器材,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开发:开发以汽车产品为基本型的多品种、系列化的产品等。

股权结构: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8,000万元,实缴出资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98,982.97万元,净资产为30,359.99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699.4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1,765.69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营运车辆,根据评审结果,公司向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采购5辆客车,采购价款为人民币207.6万元(含税)。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

2、车辆数量、金额:5辆晶马牌客车,含税总价为207.6万元。

3、付款方式、时间:合同签订交车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

4、违约责任:

江铃晶马的违约责任(1)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不能按时交货,每延误一日,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江铃晶马应将公司支付的全部货款退还;(2)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在质量保证期内,一项或多项性能指标达不到质量要求时,江铃晶马应负责免费更换相应的设备或配件。如在质保期内车辆由于产品设计、工艺、配备件等方面的缺陷(包括已有的或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致使车辆无法使用的,江铃晶马应将支付的全部货款退还,并承担损失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由此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如因车辆的生产质量问题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偿款等),江铃晶马应当予以全部赔偿;(3)售后服务问题的违约责任:江铃晶马不能及时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每缺(或延误)一次(项),江铃晶马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公司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如因江铃晶马承诺的售后服务内容未履行而造成损失(包括不但于车辆维修费用、拖车费、事故赔偿款等),江铃晶马应予以全部赔偿。

公司的违约责任: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公司不能按时付款,每延误一日,向江铃晶马承担合同总金额的0.3%。的违约金。

5、争议解决办法: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6、合同效力: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次采购协议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城乡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项目所需,车辆投入使用后,可改善公司城乡公交班线的客户体验,提升服务品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就采购车辆事项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该交易事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综上,同意将《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车辆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车辆采购金额共计269.72万元。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4-02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用权

和地上建筑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集团”)租赁使用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的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7次,金额为72,418.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亿元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使用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的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租赁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93,810.24平方米,房屋建筑总面积为9,867.18平方米,年租金为467.06万元。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7次,金额为72,418.4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中,公司向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7亿元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关联交易和本次关联交易合计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也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张小平先生、刘磊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65,676,85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3.086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晓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197号B栋第15层

注册资本:40,791.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1997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普通货运;汽车及摩托车检测等。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3.6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8.35亿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7亿元,净利润为-2.2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91亿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18亿元,所有者权益为7.20亿元,2023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11.40亿元,实现净利润为-0.77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别为租入资产

本公司拟向长运集团继续租赁使用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45,099.99平方米),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24,070.9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1,647.81平方米)、位于京山北路3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24,639.3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8,219.37平方米)等相关资产。

2、租赁标的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本公司拟租赁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租金定价情况

本次租金的定价政策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在地的同类土地与房产市场租赁价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届满一个季度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五、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签署方名称:

出租方: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承租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长运集团将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租赁给公司使用,由公司用于生产经营。

3、租赁期限:3年

4、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方式:租金为467.06万元/年,租金按季支付,在每届满一个季度后的一个月内支付。

5、违约责任:长运集团未按时交付土地供公司使用,每延迟一日,应负责赔偿违约金 。其金额为年租金的1%。。公司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应交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年租金的1%。。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的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上述租赁合同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六、交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向长运集团继续租赁使用位于广场南路118号的中心站长运停车场土地使用权,以及位于洪都南大道313号、京山北路32号二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租金的定价政策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在地的同类土地与房产市场租赁价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

2、上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年度租赁费用为467.0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成本的0.29%,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租金是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在地的同类土地与房产市场租赁价格为参考,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符合市场公允原则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因此,对上述事项给予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续租土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董事长王晓先生与董事刘磊先生、张小平先生、穆孙祥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

八、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从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9.72元。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