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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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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回执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度末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3年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 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97,135,925.70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

2.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97,135,925.70元,减少所有者权益97,135,925.7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时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变更前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对报表项目金额无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4年第一季度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计提 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1,041,847.54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的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方法:

2.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事项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1,041,847.54元,减少所有者权益21,041,847.5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24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300958 证券简称:建工修复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1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66.41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4,214,943.6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7,358,490.56元(应支付不含税合计29,250,943.39元,前期已付1,892,452.83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将人民币276,856,453.04元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612,774.3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351,225.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009号)。

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0,1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8.0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962,264.15元(不含增值税)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将人民币221,037,733.85元汇入本公司如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结算登记费、律师费和验资及审计费合计937,811.41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099,922.44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8月31日募集到账,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99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3,748.27万元,其中包含2,462.53万元经审议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105.56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38.2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6,258.41万元。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615.19万元,其中包含2,126.67万元经审议可置换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1,497.3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4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修复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提高公司环境修复服务能力,扩大市场份额而建设总部管理中心和区域修复中心。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系公司为改善公司研发中心工作环境、实验水平和提升研发能力,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总体经济形势及公司业务发展,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使用“修复中心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098.34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天津市卫河(北辰段)提质增效项目”和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119.93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之一“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EPC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尚未转出,仍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系“四舍五入”导致尾差。

附件2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云龙磷矿矿区修复治理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11,273.55万元的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部分分包工程款项将于双方完成结算后支付,故募集资金在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完毕。

注2:“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公司效益主要来自于实施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工程项目收益。该预计收益为项目预期可获收入减去项目的预计总成本。公司通过“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的实施,预计可获得989.87万元收益。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处于正常施工中。“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水环境修复提升工程-人工湿地修复 EPC 项目”当期收益为负值,主要是由于业主对工程进行部分审减,且部分工程项目发生工艺变化且受到2023年夏季北方严重汛期影响,导致项目成本增加。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并扣除手续费等,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