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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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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58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12月15日取得《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9H250000001)。于2023年11月24日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换发的新的《金融许可证》。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2日,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5656440067,注册资本106,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中全;注册及营业地: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70号天王星A1座2楼。

2、财务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成立时各单位的持股比例如下:

2019年1月7日,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月28日,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4月27日,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10月9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同意,2021年11月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4月6日经中国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同意财务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56,000.00万元;2023年11月21日重庆渝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所持有财务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重庆渝化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单位持股比例如下:

3、财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截至本公告日,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化医集团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

(三)财务状况

根据财务公司2023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21028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8.52亿元,负债总额15.49亿元,净资产13.03亿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净收入0.69亿元,实现经营利润0.46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34亿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根据财务公司2023年度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2024]27161号),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达标情况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49.15%,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流动负债=36.31%,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75.17%,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无集团外负债,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3.67%,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48.31%,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29.36%,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23%,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0.04%,符合监管要求。

(10)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69%,符合监管要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按照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融资租赁服务、委托贷款服务、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结算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产品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最多两次。

3、交易金额

办理存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包括利息支出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办理票据中间业务服务:预计公司存放在财务的承兑汇票日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委托财务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15,000万元。办理贷款服务: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贷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优惠的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各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贴现利率;财务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化医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财务公司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在发生存款业务期间,公司应定期取得由财务公司负责提供的财务报告,公司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和监督;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四、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4]27161号),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第6号)规定经营。经过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与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设计与运行存在重大缺陷。”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依据《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贷款和票据承兑贴现、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同时公司持有财务公司4%的股份,公司可从财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中获得收益。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2023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今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交易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七、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通过不定期地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会议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充分反映了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二次(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协议》;

5、《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审计报告》;

6、《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8、《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4-015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立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宝蓬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陈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费用为62万元(含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4年度公司年报审计费用预计为62万元(含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为2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通过对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了解和与经办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员的访谈,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且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具备承担公司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十届七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4-016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章程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注1:上表中粗斜体字为本次修订内容。

注2: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65 证券简称:渝三峡A 公告编号:2024-018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别提示: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提案8《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

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1.00至12.00,经公司十届七次董事会、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8.00《关于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提案,关联股东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提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提案12.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属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邮寄、传真、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17:00之前。

3、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隆鑫国际写字楼十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艳秋

电话:023-61525006

传真:023-61525007

电子邮箱:adamas1023@163.com

5、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6、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十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二次(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5

2、投票简称:三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所有提案行使表决权。

注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在所选择的委托意见后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须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注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5:提案8关联股东重庆生命科技与新材料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