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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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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4-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网络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上市后,经过最近几年的产品与市场的双转型,成为同时具备电池系统、电源系统等网络能源核心软硬件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主要提供基站站点能源、数据中心能源等包含机柜、电源、电池和温控设备的系统级产品,可以给通信基站、数据中心、工商业等场景提供“一站式”网络能源解决方案。

通信网络能源是一个复杂的一体化的系统,需要对通信行业场景应用有深入的理解并利用积累的行业数据进行场景设计和场景融合定义,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公司是我国较早进行ODN网络建设方案研究的通信设备生产企业之一,早期主要产品为固定及传输网络产品。公司上市后,针对无线网络发展趋势和5G建设的特点,围绕客户需求痛点,通过自研和外延式发展,开发出一系列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类别为:无线网络能源产品、数据中心产品和固定及传输网络产品。

(1)无线网络能源产品

网络能源根据应用场景不同分为:固网传输侧应用场景,无线接入侧应用场景,核心网侧应用场景。公司网络能源产品主要应用于无线接入侧网络建设领域,因此命名为“无线网络能源产品”,主要是为无线通信基站提供能源保障,一般包括电源模块、电池模块、监控模块、温控模块和结构件等,是无线网络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的无线网络能源产品具体又划分为:机柜及配电类产品、电源类产品和电池类产品。

①机柜及配电类产品主要由柜体结构件、应急风扇/空调等构成,可以为电池、电源及运营商主设备提供放置与安装环境空间。机柜及配电类产品可单独销售,也可以与电源类、电池类产品集成为一体化机柜进行销售。与分布式安装不同,采用一体化机柜方案,可以节省安装空间,提升安装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②电源类产品主要是为基站相关设备提供交直流配电、开关电源、过载保护等功能的器件。公司电源类产品可以单独销售,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随同公司其他产品集成为解决方案类产品出售。

③电池类产品主要为磷酸铁锂方形电池,具有体积小、重量轻、电池自维护和管理、使用方便、节能环保等特点,主要应用于通信领域的储能备电,在通信设备外接电力发生故障时,提供通信应急电力供应保障,可独立销售,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随同公司其他产品集成为解决方案类产品出售。

公司为深化锂电池储能业务布局,于2021年8月设立专业化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聚力”)。科信聚力自设立时就定位于锂电池系统提供商,确立了依托公司在通信行业20年深耕的平台,把握电源、电池、系统集成等方面的优势,全力开拓海外高端市场,主要产品包括磷酸铁锂标准电芯、磷酸铁锂标准电池模组、家储系统/壁挂式家储等。

公司新增磷酸铁锂电池产线后,在通信领域,将有能力独立完成机柜、电源、电池、空调相结合的一体化网络能源解决方案,改变传统基站建设多个系统和专业配合、建设效率较低的问题,实现快速、安全、节能的高质量网络建设,从而为运营商提供更加适应未来技术路线的“一站式”的网络能源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综合来看,公司把握储能行业发展机会,有助于提升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降低通信投资周期的波动影响,但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绩来源仍以通信板块为主。

(2)数据中心产品

公司数据中心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微模块数据中心、封闭冷通道、IDC机柜等产品,主要为数据中心机房提供供电、数据传输、物理支撑及散热等功能。

(3)固定及传输网络产品

公司固定及传输网络产品为公司传统产品,主要包括无跳接光缆交接箱、光缆分纤箱、光纤配线产品、光无源器件等ODN设备,通过光纤光缆实现通信设备线路的连接、调配、管理的功能。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9月8日和2022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28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3年8月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84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取得批复后,公司积极推进发行工作,于2024年1月8日完成认购,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41,704,612股,并于2024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