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将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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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退市新规新增三种规范类退市情形,也备受市场关注。具体来看,退市新规将资金占用、内控审计意见、控制权长期无序争夺等纳入规范类退市情形,增强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强约束。
“我们一直说要强化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却一直没有实质的手段来压实公司治理责任。”严弘认为,上述新增的三种退市情形都与公司治理相关,能够精准地引导公司进行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根本上而言,上市公司治理混乱,最终损害的还是投资者的权益,从中也可以看出监管层不断优化退市制度改革的初心,就是“以投资者为本”,完善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打击体系,最终要达到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目的。
此外,投资者保护往往是退市工作的难点,也是退市常态化机制能否巩固的关键。因此,不少专家建议,相关部门要以更大力度落实投资者赔偿救济,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机构作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方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时,证监会等部门还要严惩导致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责任人员,依法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等。在退市制度有效运行中,要通过各种投资者保护工具实现既要“退得下”,还要“退得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