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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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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以上第一、二、五、六、九、十、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3年1-12月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合计14.5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单项计提超过净利润10%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西王药业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开展供应链业务合作,由于双方在具体合作条件上产生分歧,导致西王药业有限公司未如期交付货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0.61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判断该上述款项存在减值迹象,综合考虑抵质押物价值,对其进行单项计提减值损失5.30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亿元,该笔其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50%。目前,双方仍在积极沟通,推动业务执行落地。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金融资产相关项目按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与估计。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8,310.1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923.0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89,962.33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24.7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可回收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经测试,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7,334.24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36,424.84万元,预付款项减值损失859.25万元,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42.71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7.44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上述各类减值损失14.56亿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15589 债券简称:23象屿Y1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不低于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2023年度现金分红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21,149,916.39元。

综合考虑股东投资回报以及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76,213,492股,以此为基数进行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682,864,047.6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50%。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如在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不低于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的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057 股票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75885 债券简称:21象屿02

债券代码:188750 债券简称:21象屿Y1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4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11楼111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4日

至2024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B栋10楼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信息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电话:0592-6516003,电子邮箱:stock@xiangyu.cn。

2.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4.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参考附件。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