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股-002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亦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至15:00。
2.股权登记日
2024年4月18日
3.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6号院2号楼一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
董事长袁宁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285,410,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567%(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数184,503,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149%;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数100,907,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8名,代表股份数9,514,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20%。
9.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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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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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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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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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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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长薪酬方案及兑现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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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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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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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持有公司股票138,229,809股)、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1,393,112股)、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6,273,111股)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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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持有公司股票138,229,809股)、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91,393,112股)、航天科工海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6,273,111股)已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IEE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有息负债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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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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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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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大鹏、何敏
3.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01 证券简称:航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4-董-003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亲自出席9人,委托出席0人,缺席0人,胡发兴先生、郭琳瑞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袁宁
委员:袁宁、王胜、李艳志、胡发兴、郭琳瑞、魏学宝、胡继晔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涛
委员:杨涛、胡发兴、胡继晔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胡继晔
委员:胡继晔、李艳志、王清友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清友
委员:王清友、袁宁、杨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