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4日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东北证券将自2024年4月25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的新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48,C类008184,以下简称“本基金”)。
从2024年4月25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北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考东北证券的相关规定。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东北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东北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